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刘烜业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主动公开
明府字〔2018〕15号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刘烜业等同志
任职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西江新城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以下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研究,同意:
刘烜业同志任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常务副局长;
黄佳佳同志任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副局长;
陆秋连同志任区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唐军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何燕影同志任区国库支付中心主任;
李文星同志任区城市重建和项目代建中心副主任。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1日
———————————————————————————————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办,区法院、检察院,
区各人民团体,上级驻高明各单位。
———————————————————————————————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