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认定书佛自然资明闲认〔2019〕10号
闲置土地认定书
佛自然资明闲认〔2019〕10号
佛山市高明权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你方于2011年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白石工业区一宗面积为102***.10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为佛高国用(2012)第0800015号,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宗地建设项目须在2012年12月7日之前动工开发建设,须在2014年12月7日之前完工并申请竣工。经核查,宗地目前尚未开发建设。
上述宗地存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二条以及第十二条规定的闲置土地情形的情况,我局于2019年5月24日已向你方送达《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佛自然资明闲调〔2019〕07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佛山市高明权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上述宗地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后,宗地西北角约有1亩土地存在权属争议,村民认为土地并未完善征收,政府多次介入协商也暂未有结果,属政府原因造成的土地闲置,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6月13日
(联系人:曾瑞祈,联系电话:0757-88823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