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更合镇界村村委会界村经济社大洞耕地发包项目招标公告
编号:GHNCZC2016016
高明区更合镇界村村委会界村经济社定于2016年5月6日上午9时30分于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合镇分中心对更合镇界村村委会界村经济社大洞耕地发包项目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取暗标方式进行,价高者得,欢迎有意参加单位或个人前来竞价。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地址:位于大洞的耕地
2、资产规模:42亩
3、发包年限:9年8个月
4、土地用途:该地地类为农用地,属基本农田,按相关法规只准作农业生产使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建设建筑物或构筑物,不得改变土地现状及进行开挖盗取土地资源,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进行承包经营活动,否则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
5、交易底价:人民币1200元/年/亩(壹仟贰佰元每年每亩),在承包期内,每年每亩递增20元。
6、付款方式:实行逐年支付,第一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必须支付今年的租金(即八个月的租金),下一年的承租款在每年公历1月1日前付清,即实行先付款后使用,以后每年以此类推。
7、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20000元)
8、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先交第二年的租金给甲方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即2017年的租金),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在合同期满,经双方验收后,乙方无违反协议内容,甲方要如数退回给乙方。逾期不交纳租金,甲方视乙方作自动放弃合同处理,甲方有权罚没乙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9、承租期间,如国家征用该土地,征地款归甲方所有,青苗及其它补偿款归乙方所得。乙方在合同期满最后一个月,必须做好被毁坏农田及设施的修复工作,逾期不修复则由甲方从乙方交纳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支付修复费,超出部份资金,应由乙方支付。
10、正式书面承办合同如需到高明区更合镇法律服务所办理见证(公证),所需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11、特别提醒事项:
该项目进行投标时,如果参与投标的单位少于三人或有效投标文件少于三份时,该投标结果仍然有效。
二、投标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参加投标。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25日至2016年4月29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时索取相关资料)
2、报名地点: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合镇分中心
3、报名需提交资料:
(1)自然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凡企业法人投标,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
(3)法人、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
(4)投标人/单位电话,联系方式。
四、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16年5月6日上午9时30分
2、开标地点: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合镇分中心开标室(更合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西副楼一楼)
五、免责声明
本项目标的物若出现权属等问题,及与此相关的一切纠纷,由发包方负责解释,我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联系方式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界村村委会界村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159****5104
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合镇分中心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主楼1楼电梯房左侧。
联系人:麦*** 联系电话:0757-88849326
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合镇分中心
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