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裕福花苑规划修改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明规(示)〔2014〕259号
关于裕福花苑规划修改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对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高明大道专业市场后拟建设项目裕福花苑规划修改方案进行批前公示,欢迎公众对规划修改方案提出宝贵意见。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高明区荣业房地产开发公司、林香莲、叶家锋、黄国英、伍淑英、伍淑珍、区艳芳、邓琅斌、阮仕祯、赖律宁、黄景秋、冯琼兰、朱晓彤、罗玉玲、冯星、陈红霞、任剑峰、任嘉豪
二、项目名称:裕福花苑
三、修改情况:
该项目规划方案于2013年4月申请修改并审批通过,现建设单位申请在规划设计方案不改变的前提下,由于用地单位增加了佛山市高明区荣业房地产开发公司,现申请建设单位变更为:佛山市高明区荣业房地产开发公司、林香莲、叶家锋、黄国英、伍淑英、伍淑珍、区艳芳、邓琅斌、阮仕祯、赖律宁、黄景秋、冯琼兰、朱晓彤、罗玉玲、冯星、陈红霞、任剑峰、任嘉豪。
四、方案情况
用地面积15471.3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0189平方米,基底面积4638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34033平方米, 容积率2.2,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汽车泊位241个。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修订版)的相关要求。(详见附图)
五、公示时间:自2014年11月4日至2014年11月13日(共十天)
六、公示地点:建设项目现场位置
七、公示网站: http://fzjhj.gaoming.gov.cn/
八、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用地规划科”,邮编:528500。
2.电子邮件:gmydgh@163.com
3.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4.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201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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