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名匠艺术陶瓷有限公司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高明名匠艺术陶瓷有限公司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6年11月11日至2016年11月17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高明区环境保护局,邮编:528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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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佛山市高明名匠艺术陶瓷有限公司变更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高明名匠艺术陶瓷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小洞工业区 |
环评机构 | 河南鑫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佛山市高明名匠艺术陶瓷有限公司选址于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小洞工业区,年产浴室柜3万套。由于建设单位所报木工设备不能满足年产3万套浴室柜的要求,项目增加木工设备(不增加喷漆),以实现年产3万套浴室柜的生产能力;同时拟增加石材加工车间生产大理石洗手台和镜片切割,预计年产大理石洗手台2万件,年产镜片1万件。变更前后浴室柜生产工艺流程不变,主要包括开料、机加工、组装、打磨、喷漆等工序。变更后新增大理石洗手台的生产工艺流程主要包括开料、锣边、水磨、粘合等;新增镜片加工工艺流程主要包括切割、磨边、包装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水帘柜及有机废气喷淋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更换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除尘喷淋废水以及石材加工车间产生的抑尘废水经有效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产生量不变,按原环评及批复要求近期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远期经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小洞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②木工工序、打磨工序以及喷涂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有效装置收集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达标排放;喷涂工序产生的VOCs经有效装置收集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达标排放;项目食堂油烟安装静电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后引至楼顶达标排放。 ③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保证厂界噪声达标。 ④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漆渣、废油漆桶、废天那水桶、废油漆、废活性炭、废抹布等危险废物均交由具有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废物木屑及其粉尘、木材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石材边角料等收集后外售,沉淀池污泥压干后外售给建材厂作原料。 |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