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区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主动公开 南府办函〔2014〕178号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区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有关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区实施工作方案》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反映(联系电话:862810***)。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30日
佛山市南海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区实施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扎实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工作,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对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支撑作用,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按照“以机制促产出、以转化带发展、以保护谋优势”的方针,从健全体系、完善机制、推动创造、促进转化、强化保护等方面着手,将知识产权工作全面融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增强区域综合竞争力,推动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区工作要求,按照“创新机制、提高产出、强化运用、加强保护”的原则,加强对全区知识产权工作的宏观指导和政策引导,建立起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知识产权管理、服务和保护新体系,构建有利于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工作新机制,增强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社会环境。大力推进发明专利工作,实现全区发明专利申请量每年同比增幅达20%以上;建立多层次商标推进机制,在商标数量快速增长的基础上推动“南海制造”品牌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培育一批专利技术标准化和运用自主知识产权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建立版权创造的激励机制,争取自愿版权登记数量显著增加。力争在3年示范期内,把我区建设成为创新活力强劲、转化运用高效、管理体制完善、保护措施有力、专业人才集聚的知识产权示范区。
三、重点工作
按照“战略引领,着力运用,服务产业,全面发展”的指导方针,明确以中小企业为主体,发挥“国家知识产权投融资综合试验区”及“国家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培训(南海)基地”的带动作用,重点突出“一张网络、两项服务、一个基地”的知识产权工作特色和优势(一张网络是知识产权社会化管理网络,两项服务是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服务和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一个基地是国家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培训(南海)基地),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建设,提高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增强市场竞争的核心力。
(一)知识产权社会化管理网络
1.建设商协会知识产权服务平台
开展商协会知识产权服务平台竞争性项目扶持,实施《南海区知识产权服务平台管理办法》,在各镇(街道)商会、协会中建立知识产权服务平台,配备专人专职承接企业知识产权扶持项目的初审受理工作。同时提供一定的场地、设施条件,吸引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合作进驻,通过与各类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合作,协助开展专利挖掘代理、调研走访、维权援助、投融资服务、专利信息利用、专利转移孵化、专利标准化、培训等工作,促进商协会的企业资源与中介服务资源的有效整合、对接,拓展服务的多元化方式。通过商协会知识产权服务平台、知识产权特派员、企业专利管理师等渠道,设立知识产权投融资项目库、行业企业知识产权动态需求库、知识产权人才信息库(包括企业、服务业、专家人才信息)等集成数据,提高知识产权社会化管理和服务能力。(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区民政局、区工商联、各(镇街道)经促局)
2.开展行业知识产权联盟和运营
实施《佛山市南海区推进发明专利工作扶持办法》(南府〔2013〕265号),通过开展企业专利产业化竞争性项目扶持、主动维权扶持、专利检索扶持,指导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开展行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以机械装备行业协会为试点组建行业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开展行业专利分析、布局、预警和维权,引导知识产权运营机构与专利代理、评估、战略研究、预警、咨询、律师所等服务机构进行合作,建立行业内部调解自律机制以及外部纠纷解决机制,以专利许可、转让方式整合行业专利资源构建行业专利池,并保障该行业企业持续专利创造和投入,整顿市场跟风假冒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增强专利产品市场议价定价能力,进一步提升行业知识产权核心竞争优势。(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
3.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社会化监管
指导南海区知识产权协会制订实施《南海区专利代理行业自律公约》,倡议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加入并遵守本公约,定期组织整理成员单位各种专利申请和授权情况、受批评、受惩戒的情况并向社会公开信息。若成员单位违反该公约,造成不良影响,经查证属实的,由协会视不同情况给予内部通报批评或建议各级专利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该机构或专利代理人相应处分。同时,协会不定期对南海地区的专利申请服务质量予以抽查,并将抽查情况向社会公开发报。对知识产权其他服务领域,将参照专利代理行业自律公约的监督管理模式,由相应的商会、协会予以监管。(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
(二)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服务工作
1.建设佛山科技街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区
依托“佛山科技街”周边载体资源包括清华力合科技园、产业智库城(创智港)、慧泉科技园等主要创新平台载体,打造成为集高端知识产权服务、知识产权转移转化、知识产权人才培训三大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区。通过引进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向企业提供专利代理、专利检索、法律咨询、诉讼代理、专利预警分析、战略研究等知识产权全方位服务;通过引进、孵化、发掘拥有各类知识产权成果的企业,鼓励企业提高自主创新的能力,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开展专利等知识产权的确权和用权,引导其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运营;通过知识产权许可、转让、质押融资等方式让知识产权“变活”,推进与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力合科技园合作设立国际猎头基金,促进知识产权转移和商用化、产业化;通过建设国家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南海)基地,实施企业专利管理师千人培训计划,培育大量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促进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大幅度提升。(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佛山高新区经科局)
2.实施“商标孵化”及“商标护文”工程
实施“商标孵化”工程,建立品牌梯队。通过镇(街道)推荐、企业自荐等形式,以商标管理水平、纳税增幅等标准为门槛,建立南海区“品牌孵化”库,按行业性质对入库企业进行分类并动态管理。按照“准备一批、发展一批、成熟一批”的原则,每年从库中推荐约20家企业申报广东省著名商标,推荐约5家企业申报中国驰名商标。对成功申报的企业加大名标宣传,对申报中出现违法行为或其他不达标行为的企业予以定期清退。实施“商标护文”工程,运营文化资源。以南海三大片区标识及其系统内文化标识为对象,建立保护公共资源商标的综合预警机制,对未注册的商标进行保护性注册,对已遭抢注的商标,工商部门加强对商标异议和法律诉讼等途径的行政指导,有效遏制地域性公共资源商标遭抢注现象,运用商标战略运营思维推动南海文化产业发展。(区工商局)
3.实施专利技术标准化工程
推进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战略合作,采取专利和标准联盟的方式,加速推进“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产业化、产业国际化”。推动企业、行业协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定和修订,掌握标准的主动权;鼓励和支持企业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引导企业积极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建立健全以技术标准为主体的企业标准体系,发挥企业标准体系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规范和促进作用。积极推动自主知识产权形成技术标准,提高标准中的自有知识产权含量;加强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标准的推广和运用,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增强核心竞争力;对在自主知识产权基础上形成地方、行业、国家和国际标准的企业给予重点资助。(区质监局、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
4.加强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建设
落实《佛山市南海区推进发明专利工作扶持办法》(南府〔2013〕265号)和实施细则,开展知识产权代理机构项目扶持,加强区内知识产权服务业机构培育,同时大力吸引区域外各类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进驻;开展知识产权培训项目扶持,向知识产权代理、评估、评议、贯标、信息服务机构购买公共培训服务;搭建商会、协会、维权中心和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业机构等组成的知识产权服务平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区科技局)
5.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
企事业单位尤其是省、市的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要以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区建设为契机,建立科学、系统、规范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增强企业管理人员的知识产权管控意识,提高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积极应对当前全球范围的知识产权竞争态势,有效提高知识产权对企业经营发展的贡献水平。(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
6.建立行业、企业知识产权数据库
通过协会、镇(街道)知识产权服务平台、知识产权特派员、企业专利管理师等渠道,建立健全南海企业知识产权数据库,掌握各行业的专利发展现状及发展态势,根据行业分布情况制定分类指导策略,完善企业基本情况和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状况等信息,及时响应企业需求,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企业专利工作效率。(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各镇(街道)经促局)
7.推进重点产业及平台专利集群布局
推进智能装备、环保、新材料、信息网络、电子商务等重点产业,以及人才团队和孵化器平台专利集群布局,以购买公共服务方式委托知识产权协会实施,组织重点企事业单位、服务机构参与,充分挖掘重点产业及人才团队和孵化器平台研发项目,引进项目的核心专利、基础专利和外围专利,形成专利集群布局,为我区重点产业市场拓展做好准备。(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
(三)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
1.建设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科技板(知识产权交易平台)
在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设置专门业务板块“科技板”,同时设立“广东金融高新区知识产权交易平台”,为创新型企业提供股权、债券和知识产权的交易和融资服务。严格真实性审查、价值评估、信息披露、竞价和撮合交易、合同监证与结算交割等知识产权交易程序,履行必要手续;健全内部管理,建立风险信息披露制度和投资评级制度,建立交易规则及登记托管、结算交割、交易监督等规则;完善交易市场信用信息数据库,与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信息互联互通。(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区金融办、区财政局、区公资办、区工商局、佛山高新区经科局、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
2.多种形式促进知识产权交易和融资
为各类知识产权转让、许可、合资入股提供展示版面,有意向的受让方可与转让方进行协商,确定价格,达成转让(许可、入股),交易中心为企业提供投资、融资、兼并重组和财务顾问、商业策划、合同鉴证等方面的一揽子金融服务。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挂牌企业提供质押服务,通过评估机构对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促进企业与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对接,并可设置转股条款,一旦挂牌企业到期还款违约,将按知识产权占股比例转换成企业股权。鼓励商业银行积极开展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的信贷业务。积极发展创业风险投资,发挥担保基金、创业基金、种子基金、引导基金等政策性金融工具的杠杆作用,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投入,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区金融办、区公资办、区工商局、佛山高新区经科局、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
3.完善知识产权交易配套服务
积极发展技术中介、咨询、经纪、信息、知识产权和技术评估、风险(创业)投资、产权交易等中介机构,为知识产权顺畅交易提供支撑; 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协商解决知识产权交易争议,必要时依法采取纠纷调解、交易中止、撤销交易凭证、交易终止等措施解决;对非法侵害知识产权、制销假冒产品和技术并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区工商局、佛山高新区经科局、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
(四)国家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培训(南海)基地
1.建立健全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人才培育体系
以“中小学知识产权启蒙教育、大中专知识产权职业教育、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继续教育”形成“三位一体”的知识产权人才培育长效机制。在国家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培训(南海)基地建设领导小组的宏观管理和总体协调下,建立多部门联动协作机制。立足于南海传统行业与新兴产业的发展趋势和特点,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中小微企业集群以及传统支柱产业龙头企业的人才需求,进行分级分类辅导,建立行业知识产权人才培育分类指导模式。(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区人才办、各镇(街道)经促局)
2.企业专利管理师培育工作
实施《企业专利管理师培训方案》,开展“企业专利管理师千人培训计划”,3年内培育出规模在1000名左右的,初级、中级、高级企业专利管理师。在中小学知识产权启蒙教育读本的基础上,组织编制大中专职业教育读本和企业专利管理师培训丛书,延伸知识产权公民教育。开发企业专利管理师相应的培训大纲、课程课件和题库,实现相关考核、颁证、监管标准化、制度化。探索完善知识产权职业教育教学设置、教育读本、课程设计、学分安排等,推动知识产权职业教育标准化、制度化。按照《佛山市南海区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及教育工作协调会会议纪要》工作要求,探索建立地区中小微企业专利管理师水平评价体系。(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区人才办、各镇(街道)经促局)
3.构建知识产权人才实践和服务平台
加强区内知识产权服务业机构建设,同时大力吸引广东省内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进驻,搭建商会、协会、维权中心和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业机构等组成的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建立和实施知识产权特派员制度。从各镇(街道)企业服务专员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人员中选拔和培养一支100人左右的知识产权特派员队伍,作为培训基地的知识产权代表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开展知识产权服务“百千对接”工程及企业“专利清零行动”,促进企业专利管理师与知识产权特派员对接。建立行业企业知识产权数据库,重点建立包括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库、企业专利管理师人才库、专家师资库等在内的南海知识产权人才信息管理系统,提高区域内知识产权人才管理和服务能力。设立“中国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南海分站”,提供知识产权相关知识的辅助教学和在线自学的条件。(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区人才办、各镇(街道)经促局)
(五)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1.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
加大对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完善全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协调机制。知识产权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切实做好各自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在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跨部门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联动协作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区工商局、区文化体育局、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市公安局南海分局)
2.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
大力支持企事业单位或个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主动开展专利维权保护行动,在取得司法机关或专利行政执法部门的立案通知书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查通过后,给予专利维权援助扶持资金2万元。与省、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合作在镇(街道)设立镇一级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为企业及个人提供贴身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探索建立商标维权机制,协助我区骨干企业开展跨区、跨省或者全国维权打假工作。(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区工商局)
3.引导企业自我保护与行业自律
引导和帮助企业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建立知识产权自我保护的工作机制;探索行业协会开展行业知识产权保护自律和维权,加大对行业协会的扶持力度,积极引导行业协会建立和完善行业内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提升服务能力,逐步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化管理水平。(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区工商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
建立佛山市南海区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召集,区各有关部门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区知识产权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全区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对知识产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研究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做好会议筹备工作;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落实联席会议决定;收集汇总示范区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国家和省知识产权局汇报,争取指导和支持。
(二)加大投入力度,健全管理制度
加大知识产权经费投入,每年安排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纳入区财政预算,积极开展专利资助、专利转化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投融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知识产权服务体系、知识产权试点示范等各项工作。加强金融对知识产权事业的支持,鼓励、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支持自主创新能力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改善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金融服务。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专项工作资金管理制度,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建立考核机制,监督工作落实
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本部门管理职责范围,合力推进全区知识产权工作。建立发改、经贸、科技项目与发明专利挂钩管理制度。区发改、经贸、科技线相关产业、人才资金项目申报初审、评审、认定或复审等环节视具体情况实行挂钩管理。具体措施由区发改、经贸、科技部门另行制定。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示范区工作,将知识产权经费投入、专利数量和质量、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以及其他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区工作形成量化指标,纳入镇(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考核指标,确保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区工作任务得以落实,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