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遴选广东省智能制造公共技术支撑平台(第一批)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促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遴选广东省智能制造公共技术支撑平台(第一批)的通知》(粤经信创新函〔2017〕102号)转发给你们,并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自愿申报。
(二)按照政府引导、市场选择、动态管理的原则,兼顾广东省智能制造发展特点和地区布局。
(三)重点培育产业特色明显、创新能力突出、掌握核心关键技术、辐射带动作用强的智能制造公共技术支撑平台。
二、申报条件
在佛山市南海区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者由不同法人单位组成的联合体(需有企业作为主要牵头单位)。具体条件详见广东省智能制造公共技术支撑平台培育建设实施方案(粤经信创新函〔2017〕102号***)。
三、相关要求
(一)请申报单位认真填写广东省智能制造公共技术支撑平台培育建设实施方案所附的申报书,根据要求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并装订成册(双面打印)后,于2017年8月7日前将一式两份纸质申报材料(连同一式一份电子版)报送至各镇(街道)经促局。
(二)请各镇(街道)经促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提出是否同意推荐的意见,于2017年8月9日之前将经审核的企业申报资料(含电子版)报送我局(技术技改科)。
佛山市南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贸)
2017年7月24日
(联系人:何雪欣;联系电话:86332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