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水利工程建设指挥部狮山镇解放涌清淤工程总体验收申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设施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16-12-19至2016-12-25。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4号,邮编:528200
联系电话:0757-86297624、86297622
传 真:0757-86297622
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 1 |
项目名称 |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水利工程建设指挥部-狮山镇解放涌清淤工程(总体验收)申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设施主体工程竣工验收) |
建设地点 | 南海区狮山镇解放涌 |
建设单位 | 狮山镇水利工程建设指挥部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广东思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解放涌,我局于2014年10月批复同意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佛环函(南)〔2014〕628号)。工程总投资230.68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万元,清淤工程范围为桩号K0+000-K10+283段,全长10283米。 |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 (一)项目施工期调查结论项目施工期的的主要生态影响是河道动物减少、河道两旁植物减少、河涌水质扰动。项目在落实环评提及的环保措施后,有效降低项目施工期对周边的生态影响。建设单位制定施工规范,落实防治措施,在施工期后逐渐恢复原有生态环境。项目施工期的污染影响主要是生活污水、施工废水,设备废气,河涌污泥恶臭,施工噪声,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河涌污泥等。项目在落实环评提及的环保措施后,有效降低项目施工期对周边污染。由于施工期时间短暂并得到有效环保管理,因此,项目施工期的污染是可接受的,对项目所在地及周边环境无造成显著影响。同时,项目方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场地,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禁止12:00-14:00 和20:00-8:00 施工,减小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工程清淤期间为解放涌非汛期,水位低于东平水道,施工期间解放涌水流不进入东平水道,河涌水质扰动对佛山市南海第二水厂和金沙水厂没有造成影响。根据项目施工期实际情况,本项目施工期间未发生暴雨及清淤船翻侧导致燃料油泄漏情况。建设单位切实落实环保报告中规定的施工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无周边居民区住户的投诉,施工期间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二)项目营运期调查结论本项目为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建设内容为解放涌清淤属于非污染生态型项目,因此营运期项目本身不会产生污染。(三)综合调查结论本项目施工期落实废水、废气、噪声、废渣、水土保持防治措施,施工期间对周边生态和社会环境影响不大,整个施工期也无收到附近居民及单位对该项目建设的相关投诉。因此,说明本项目施工期间对周边环境和社会造成影响较小,是可接受的。营运期项目本身不会产生污染。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