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道路建设管理处(南海区西樵民康大桥建设工程)(总体验收)申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设施主体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表和报告书项目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16-06-12至2016-06-18。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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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 1 |
项目名称 | 佛山市南海区道路建设管理处(南海区西樵民康大桥建设工程)(总体验收)申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设施主体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表和报告书项目 |
建设地点 | 西樵镇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南海区道路建设管理处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广州市中绿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南海区西樵民康大桥建设工程起点位于樵丹路北侧约240米处,路线走向为西南往东北,终点位于樵华大道北侧180米处,我局于2010年1月批复同意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佛环函(南)〔2010〕10号)。工程全长1440米,包括970米桥梁段和470米路基段,路基宽度为60米,主道为Ⅰ级公路,双向六车道,设计车速100公里/小时,辅道为城市主干道,双向四车道,设计车速50公里/小时。工程实际总投资24731.735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7万元。本次针对此建设规模及配套设施进行验收。 |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 (一)通过生态护坡、植被恢复、绿化、复耕等措施,工程未对区域植被及野生动物资源带来不利影响。公路建设对沿线县市区耕地及人均耕地面积的变化影响不大。工程建设对农业生态影响较小。 工程采用了工程防护和植被防护相结合的生态防护措施。采用多处植物护坡。(二)施工期施工场地远离集中居民区、设置临时隔声板、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运输道路,根据调查期间走访的结果,沿线居民均表示未发生噪声扰民事件。(三)建设单位执行了佛山市南海区环保局的主要批复意见,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施工期和运营期对水域的影响。施工期注重对沿线水体的保护,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回用,施工营地租用民房,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业灌溉,工程未对沿线水体产生负面影响。建设单位对道路两侧设置集水沟,严禁路面(桥面)径流直接排入水体;民康大桥的两侧桥底设置集水池,可以保证径流和事故废水不排入官山涌;同时运营管理单位制定了应急预案,成立了公路突发交通事故指挥部,加强了事故应急处理设施的建设,可以有效地降低水体污染事故的发生机率和发生事故后的影响范围及程度。(四)所有的施工场地平整后铺石屑或用砼表面处理,并对部分施工场地进行绿化,减轻了扬尘污染,对易飞扬的颗粒材料在运输和堆放期间进行覆盖和定期洒水等措施,施工期采取了沥青混凝土集中站拌,拌合场所远离居民区。(五)工程实际设置了互通式立交,较好地解决了与现有的公路、沿线河流、乡村道路和田间耕作等道路的交叉问题,满足了两侧居民对外交往和农业耕作的需要。(六)公众意见调查公众普遍认为本工程总体建设水平较高,对施工期、试营运期环保工作基本满意。沿线环境主管部门在工程施工、营运期间未收到投诉。(七)环境管理及监控计划落实情况调查工程将施工环境监理纳入工程监理,配备环境监理工程师,定期编制监理报告,反映了施工期环保措施执行情况。工程接受地方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但未开展施工期环境监测,经走访沿线居民,均反映施工未对沿线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当地环保部门未收到环保投诉。(八)竣工验收结论南海区西樵民康大桥建设工程的建设不存在重大环境问题,以环境保护为出发点,以建设生态公路、环保公路为理念,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保护了沿线生态和环境质量。调查报告认为,本项目总体达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具备申请环保验收的条件。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