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内设机构职责的通知
根据《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员会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党群组织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和对外联络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后勤保障等内部工作。办理区人大、政协有关议案、建议和提案。
(二)宣传培训科。负责宣传报道工作,引导正确的网络和社会舆论。负责政务网站管理、简报编发、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组织指导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全体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统筹开展各项教育培训工作。
(三)综合督查科。负责本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对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各项活动及重点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办。负责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负责绩效管理、执法人员履职监督工作。负责对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各项活动、执法队伍的队容风纪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对区及各镇街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或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四)法规案审科。负责组织起草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规范性文件和执法文书,组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调研和普法工作。承担有关信息公开申请、听证、行政复议答复、行政应诉和其他诉讼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建立、检查和评议考核工作。负责本单位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工作。负责行政许可管理。负责案件的档案管理工作。
(五)行政执法科。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各镇街开展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区性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专项整治,统筹保障与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相关的全区性重点工作,承办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领域重大纠纷案件、突发案件和跨镇街案件的有关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领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定城市管理应急响应机制,建立应急预案动态调整管理制度,牵头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领域较大事故的报告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参与有关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负责信访工作。
(六)市容环卫科。负责全区市政公用设施、城市景观照明的行业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市政公用有关专项规划、专业管理制度、技术标准和规范。负责城乡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管理的协调、指导、监督工作。负责全区城乡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业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环卫工作专项规划、发展计划和行业标准。负责拟定城市市容环卫行业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负责城市道路及内河涌河面保洁。对全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营运服务实施监督管理。统筹全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收集、中转运输和终端处理,协调、监督垃圾费征收工作。指导、监督、审核本级权限涉及的城乡市政公用、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项目。
(七)园林绿化科。负责对全区园林绿化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全区园林绿化专项规划、发展计划和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区园林设施、绿化管养管理工作和全区绿道网建设管理,以及审核本级权限涉及的园林绿化建设项目。
(八)城市管理考核科(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城市管理监督考核工作,定期通报和公示城市管理工作考核结果,监督、考核、评价城市管理状况以及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履行城市管理职责的情况。负责拟订和完善全区城市管理考核办法、考核标准,负责组织社会、舆论监督体系对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的评价,牵头组织开展城市管理考核专项整治及相关考核业务交流。会同区财政部门发放和收缴城市管理奖罚金。承担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九)数字化城市管理科。负责全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和日常维护工作。组织拟订城市数字化管理监督与考核办法,建立监督考核体系。承担城市管理的协调、指挥和监督工作。对城市实施全方位、全时段的即时监控和管理。承担城市管理各类综合信息的整理、分析评估、存储和开发利用等工作。
(十)查治信息科(区查处、治理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共同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查处、治理的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受理、统筹、协调、交办区直相关部门及各镇街移交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案件。负责指导各镇街查处、治理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日常工作的开展。承担区查处、治理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共同责任制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一)查治监督科。负责两违查治管理平台的建立和维护。负责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案件的***落实、督办、督查。负责对区直部门、各镇街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查处、治理工作进行考核。
二、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有关职责分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行使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城市地下管线的考评工作。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负责行使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给水和排水类城市地下管线的建设管理工作。
2.与区交通运输局有关职责分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承担城市道路保洁与绿化管理职责,负责查处影响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各类违法行为,包括擅自在城市道路两侧搭建非交通设施,在城市道路附属设施张挂或张贴宣传品行为。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城市道路规划、建设、养护、维修和路政管理。
3.与区公安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城市人行道等街道两侧设置地桩、地锁等障碍物的行政处罚权,对非机动车辆损害绿化的行政处罚权。区公安分局负责对道路、路边停车位上设置障碍物等影响交通通行、行车的查处,以及对机动车辆违规停放在绿化带的查处。
三、办公地址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天佑南路8号
邮政编码:528200
城管政务室电话:0757-86293922
法规案审科电话:0757-86398218
行政执法科电话:0757-86398203
城市管理考核科电话:0757-86235862
数字化城市管理科电话:0757-86299055
城市管理监督考评中心电话:0757-86299051
市容环卫科电话:0757-86393783
园林绿化科电话:0757-86393781
投诉电话:12319
电子邮箱:nhxzzf@nanhai.gov.cn
南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