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麻奢村经济联合社综合楼工程的修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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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24日发表
关于《麻奢村经济联合社综合楼工程》的修改说明
至各投标单位:
本文件作为对《麻奢村经济联合社综合楼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修改说明。本修改
说明与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对投标单位具有同等的约束作用。
1. 招标文件P11的第16.8条原为“本工程的暂列金额为35000.00元,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不得调整。暂列金额应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 (投标报价时列于“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中) ,由业主掌握使用,不为投标人所有。”现修改为: “本工程的暂列金额为35000.00元,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不得调整。暂列金额应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 (详见工程量清单的《暂列金额》),由业主掌握使用,不为投标人所有。”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麻奢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2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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