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生产豆制品一加工厂被查封
13日,禅城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张槎分局、禅城区人民法院对张槎旺成豆制品加工厂执行强制查封。该工厂自投产以来,未按照规定进行环评,建设项目应配套的污染物治理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环保部门曾对该厂多次进行查处,但该厂一直不配合执法。
涉事的这家豆制品加工厂位于张槎街道大沙工业区内,厂内外可以闻到阵阵酸臭味,厂内狭小的空间内杂乱摆放着制作豆制品所需的工具和配料,水缸上沾满了豆腐渣。
据执法人员介绍,这家豆制品加工厂产生的废水、废气、豆渣等生产垃圾,已经严重影响到周边居民的日常生活,并多次被群众举报。经查,环保部门确定了其违法事实,先后多次到该厂进行查处,并于2013年6月14日对该加工厂做出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项目生产并罚款人民币3万元。但该加工厂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经书面催告,被申请执行人仍未如期缴纳罚款和停止项目生产。因此,禅城区环城局张槎分局向法院提出了强制执行申请。
禅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已查扣了该厂的经营资格证书,责令该厂立即停止生产,同时传讯该厂的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