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牌上须写清审批信息
禅城4月1日前完成户外广告审批编号的刊登及责任人公示工作
禅城区户外广告审批事项工作流程图
户外广告设施上必须公示审批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审批编号必须与禅城区环城局对申请人核发的编号一致,否则视为无效,字体设计应与画面协调,清晰可见。”日前,记者从禅城区环城局获悉,为落实去年6月开始实施的《广东省户外广告管理规定》,该局计划在4月1日前完成户外广告审批编号的刊登及责任人公示工作。
据介绍,禅城户外广告审批编号样式为“禅环城TM2013XXX 号”,主要由审批部门+广告性质分类+受理编号组成。其中英文字母代表户外广告类型,主要分类有:“TM”代表天面广告;“QS”代表墙身广告;“LED”代表电子显示屏广告;“GG”代表由禅城区公资办统筹经营的公共广告资源等。受理编号是禅城区环城局受理审批的流水号,每块户外广告对应一个唯一的审批编号,且必须与区环城局对申请人核发的编号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禅城区经过正式审批且还在有效期的户外广告有100多处,这些户外广告的审批编号刊登及责任人公示工作必须在4月1日前完成。”禅城区环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有些广告牌面积太大,只能在其附近树立广告信息公示牌。各镇街分局将负责监督落实属地合法广告设施的信息刊登和信息公示牌的悬挂、装订工作,并进行日常巡查监督。
据了解,市民如果想在建筑物上设置广告,必须严格按程序进行审批:申请人必须提交《禅城区建筑物设置广告牌申请表》;业主同意设置广告牌的证明(若建筑物业主超过1名,需提交不少于2/3全体业主的同意书);业主出具的经办人的委托书;建筑物产权证复印件;业主身份证复印件或单位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户外广告位置四置图;户外广告依托的建(构)筑物原貌图;户外广告设置的电脑合成彩色效果图(日间和夜晚);该建(构)筑物原设计单位或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质量安全证明资料;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并经有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的设计图纸。上述材料皆需加盖业主或申请单位公章或由企业法人签名。申请人备齐材料后,才可前往禅城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驻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进行办理。
禅城区环城局再次提醒,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设置者应尽快自行拆除或者补办审批手续,否则该局将依法进行查处。(来源:珠江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