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家药店违反规定被撤经营药品资格
昨日(13日),禅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今年第01号撤销GSP认证证书公告,三家药店因严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被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经过检查发现,位于张槎村尾村的禅城区百康堂药店、位于南庄堤田市场的禅城区安泓堂药行、位于三友南路园林宿舍的佛山市正中医院连锁有限公司园林分店,共涉及十多项违法事实。包括采购药品未确定供货单位合法资格,现场未能提供任何企业证件资料及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资料;企业验收药品未按要求做好验收记录;冷藏药品到货时企业未对其运输方式及运输过程的温度记录、运输时间等质量控制状况进行重点检查记录;冷藏药品存放温度不符合药品说明书温度要求;企业未做好中药饮片清斗装斗记录;企业未能依法经营,现场有过期药品;将冷藏药品置于常温环境下存放;未做好中药饮片清斗装斗复核记录;未按国家要求配备执业药师;企业质量负责人不在职在岗等。
以上事实严重违反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执法人员依法撤销三家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认证证书)。据悉,GSP认证证书是药品经营企业统一的质量管理准则,被撤销后,企业在重新获得GSP认证前不得经营药品,时间至少为6个月。(来源:珠江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