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对我市种粮农民直补工作进行交叉检查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工作(种粮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确保国家支农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收到实效,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关于对我省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开展交叉检查的通知》(粤财工〔2011〕327号)文件精神,8月10—11日,由中山市财政局、农业局相关人员组成的检查组,对我市落实种粮补贴政策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随机抽查了南海区里水镇和三水区白坭镇,在各听取了镇财政和农业部门的工作汇报,并查看了相关资料。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我市各级种粮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工作,认为我市各级能较好地落实种粮补贴各项工作:一是有关种粮补贴和农资直补文件传达及时,各镇、街能及时转发市、区的补贴资金到位的通知,指导各村委会规范做好补贴的领取发放工作。二是资料齐全,被抽查的两个镇2006—2011年的各种补贴情况全部分类造册,补贴下发记录清晰详实。三是补贴领取手续完备,村委会的种粮农民领取补贴登记表上面详细记录了农民领取补贴的时间,并有该农民的签名盖章,防止了漏领冒领的情况发生。
这次交叉检查虽然只抽查了两个镇,但充分反映了我市严格落实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了对种粮农民实施补贴的政策。从检查中我们也了解到,各级政府都高度重视实施种粮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工作,从市到乡逐级都指定专门的办理机构,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但由于现有补贴政策是“谁种粮、谁受益”,而每户每年种粮面积、种植品种都可能发生变化,因此,每年每造各区均要求相关工作人员到各村委会、村民小组进行核查;而我市种粮农户虽然不多但过于分散且单户种植面积小,造成核实种植面积的工作量比较大、任务繁重。在各区农业部门人力严重不足,没有专项工作经费的情况下,南海、三水农林渔业局指定分管领导、专门科室以及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严格审核粮食种植面积,并且结合粮食种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切实做到了“五个到户”,即:政策宣传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布到户、通知发放到户、资金兑付到户;实行公示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保证了各种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种粮农民手中,资金使用规范。检查未发现有违纪违规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