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任用公示通告(2013924)
经新区党工委会研究,胡海战同志拟重用。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深圳市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胡海战,男,1965年12月生,汉族,江西南昌人,1987年7月参加工作,2001年2月加入***,在职研究生学历,工程师,现任大鹏新区生态保护和城市建设管理局(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局长(主任),拟任大鹏新区大鹏党工委书记。
公示时间为2013年9月24日至9月30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新区组织人事局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情况和问题。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管委会办公大楼1513室,联系电话:28333110(上班时间),传真:28333210,邮政编码:51812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单位、地址和电话,以示负责。
新区组织人事局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和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任职的,取消拟任职人选的任用资格。
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
2013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