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经济服务局关于2017年第四季度种植环节农产品农药使用例行监测结果的通报
根据《市经贸信息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农产品种植环节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 (深经贸信息农业字[2016]270号)和《2017年深圳市种植环节农产品农药使用检测工作方案》(深经贸信息农促字[2017]3号)工作部署,大鹏新区经济服务局配合市经贸信息委组织开展了2017年第四季度种植环节农药使用例行监测工作,现将监测结果通报如下:
第四季度,大鹏新区经济服务局对新区深圳旺泰佳农业生产基地和新区草莓园种植环节中农产品农药使用进行了例行监测抽样,本次监测共抽检样品9份,其中,草莓样品5份,蔬菜样品4份。定量检测的农药项目包括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涕灭威、硫丹、甲拌磷、甲基异柳磷、灭线磷、水胺硫磷、氧乐果、杀扑磷、克百威(包括3-羟基克百威)、灭多威等15种国家禁、限用高毒农药。样品经送市农促中心检测,样品合格率100%,未发现农业生产基地和草莓园种植农产品过程中有违规使用国家禁限用高毒农药行为。
接下来,新区经济服务局会继续加强辖区内种植环节中农产品农药使用监督管理工作,督促经营业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规范、有序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切实维护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
大鹏新区经济服务局
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