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捐赠有五步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做好新区慈善捐赠指导工作
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有序、公开透明、精准高效地做好捐赠款物的接收使用工作,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第一七七号)、《深圳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慈善捐赠款物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专题研究制定《大鹏新区新冠肺炎防控接收慈善捐赠工作指引》,2月18日,以大鹏新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名义印发,部署工作职责、明确工作流程。
《大鹏新区新冠肺炎防控接收慈善捐赠工作指引》主要从主体原则、工作流程两个方面进行了明确,一是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统筹本次捐赠工作,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分别负责此次物资和款项捐赠的接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鹏监管局负责对捐赠物资进行质量安全查验;二是工作流程主要包括办理捐赠手续、进行款物管理、做好款物使用、必要定期公示、完善台账管理等五部分内容,并为不熟悉接收捐赠工作内容的受赠方提供了有关参考模板以助加快其工作流程。指引最后强调,不具备公募资格的慈善组织不得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受赠方应将捐赠款物全部用于疫情防控工作,不得虚报、私分、挪用、截留或侵占受赠款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