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面向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2018年度第一批次)的分配房源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大鹏新区城市建设局启动大鹏新区2018年度第一批次面向大鹏新区在册轮候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工作。本次认租时间为2018年7月25日至8月8日。本次配租房源为佳兆业假日广场3栋2-7层共51套住房。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大鹏新区迎宾路与岭南街交汇处,户型均为单房(建筑面积约为45-58平方米)。上述房源是新区通过长期租赁方式筹集的并作为公共租赁住房使用,均为公寓性质。本次租赁期为三年,三年后如仍符合条件的,可申请续租,目前房源最长租赁期限日期为2022年9月30日。
二、配租标准
一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公布的所有房源。认租申请人自愿认租低于其对应户型或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三、相关费用
(1)租金标准:初步评估租金标准暂定为15元/月•平方米。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的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此外,租金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动态调整。
(2)物业服务费标准:3.6元/月•平方米。物业专项维修金标准:0.25元/月•平方米。物业服务费及物业专项维修金为现行标准,如有变更,按最新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