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民意凝聚共识科学决策市场运作——澄海洁源垃圾发电厂顺利试运营的主要做法和经验启示
澄海洁源垃圾发电厂是全市重点民生环保项目,澄海区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始终把项目建设作为一项重点环保工程、民心工程来抓,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坚持尊重民意,凝聚共识,科学决策,市场运作的原则,上下齐心,扎实推进项目建设。一期工程于2014年底建成运营,成为粤东地区首个成功实现运营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项目从正式启动到成功实现运营,没有发生涉稳定问题。
一、基本情况
洁源垃圾发电厂位于澄海区溪南镇“脚桶山”旧石场,总占地面积80亩,其中厂区占地60亩,炉渣填埋处理场占地20亩,征用溪南镇上岱美、下岱美和梅州三个经联社的土地。项目采用BOT建设模式,计划总投资2.22亿元,分两期进行,建设总规模为日处理垃圾675吨。项目一期工程累计投资1.86亿元,收运垃圾范围覆盖全区,日处理垃圾450吨,年处理垃圾16万吨,年发电量可达5680万千瓦时,预计前三年年创税近100万元。
2005年5月,区委、区政府决定建设垃圾发电厂后,着手做好项目立项、选址、环评、用地审批等前期工作;2013年3月,全面完成项目所有证照、手续办理工作;2009年11月,项目开工建设;2014年8月,完成一期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和上网线路调试等工作;2014年12月25日,项目一期工程建成并试运营。
二、主要做法
(一)注重市场运作,严格资质把关。大力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瓶颈制约,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多元投融资机制,是洁源垃圾发电厂成功的关键。面对一期投资1.86亿元的巨大投资金额,澄海区采用BOT建设经营模式,于2009年通过公开、公平、公正方式进行招投标,由浙江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该公司已在国内成功投产运营了10个垃圾发电厂项目,具有丰富的运营和管理经验,为项目顺利实施奠定了先决条件。随后,由区环卫局与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汕头市澄海洁源垃圾发电厂特许经营协议》,由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澄海洁源垃圾发电厂项目的投资、建设、营运,特许经营期限25年(含建设期和试运营期),并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区城乡生活垃圾进行焚烧处理,垃圾处理服务费72元/吨。特许经营期限内由区城管局(环卫局)负责对该项目进行指导和监督,切实加强运营管理、落实环保措施。项目建成运营后,区安排专职人员驻厂对进厂垃圾进行称重、登记,对处理全过程进行监督,月底双方核实垃圾处理量。目前洁源发电厂垃圾处理量约500吨/日,运营至今已处理垃圾25万吨,基本解决全区垃圾围城问题,为创文工作的开展打下坚实的硬件基础。
(二)注重宣传引导,广泛凝聚共识。垃圾焚烧发电对澄海大多数干部群众来说是全新的事物,必须坚持舆论先行,把加强宣传引导贯穿于项目建设始终,让群众认识了解进而支持配合,项目才能顺利推进。澄海区邀请有关专家讲授垃圾发电知识,解读垃圾发电厂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安全性,使各级领导干部对垃圾发电有全面的认识和了解。利用电视台、广播站、手机、网络等媒体平台,大力宣传“垃圾围城”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建设垃圾发电厂的重大意义,提高群众认同度。编制并派送科普小册子、宣传画册,制作播放《洁净澄海,泽被万民》等专题宣传片,开设专家访谈栏目,积极开展科普宣传,普及垃圾发电科学常识。先后组织6批镇村各类代表到湖北荆州、广东东莞等地实地参观已建成的垃圾发电厂,多次组织市、区人大代表、有关镇村干部、村民代表、老协代表等人员到洁源垃圾发电厂现场参观,让干部群众以亲身所见呼应区、镇开展的正面宣传。通过宣传引导,广大干部群众逐渐能科学、理性看待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形成建设垃圾发电厂必要性和迫切性的共识,为项目推进打下良好的舆论基础。
(三)注重倾听民意,合理选址布局。项目选址征地是群众最为关注的问题,也是项目落地建设的关键。尤其是垃圾焚烧发电这类公众关注度较高的民生项目,更要坚持把群众意向作为决策的重要方向标,充分收集群众的意见,科学论证、做足评估、依法依规、稳妥推进,才能提高群众认同度。项目启动伊始,澄海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认真考察比选,初步确定项目选址的3个方案。随后通过在《汕头日报》上刊登公示、在政府网站上公布简本、组织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公众调查,在3个初选方案中优选确定项目建设点。委托广东智谷咨询有限公司和国家环保总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分别开展项目可行性和环评研究,邀请广东省环境技术中心莅澄召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审会,为项目上马做好充分论证。在项目建设用地涉及的3个经联社分别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项目用地征收方案,并就项目用地规划调整举行听证会和论证会。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通过问卷调查、专家论证等形式进行风险评估,在得到近93%民调群众支持认可,评估认定该项目属于社会稳定低风险的情况下稳妥启动建设,为项目实施打下坚实的民意基础。
(四)注重信息公开,消除群众忧虑。针对群众担心项目建设运营前后可能存在环保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澄海区始终把加强环境检测监控措施落实到项目建设运营的全过程,认真开展项目环保“三同时”环境监察,落实环保部门制订洁源垃圾发电厂环境监管方案,把发电厂列入重点污染源进行环境管理,建立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工作台帐,定期***各项环保措施的施工进展及落实情况,第一时间在澄海各主流网站进行公布。主动邀请群众一起参与全程监督,在厂外设立电子显示屏,及时向群众公布发电厂运营和生产过程中的环境监测数据,把发电厂运营的各种信息数据置于群众的“眼皮底下”,用数据对比消除群众疑虑。成立环保专业技术人员监督组、厂区周边村民代表监督组、第三方专业机构监督组,从各个层面对发电厂生产运营和垃圾收集转运情况进行全天候监管评估。组织当地较有影响力的群众代表参与项目污水、废渣、废气处理方案的制定实施,共同督促项目方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发电厂按照设计要求规范运营。由环保、城管部门联合厂方成立公众咨询服务组,驻项目所在镇接受群众咨询,回应群众关切问题。加强周边环境治理、污染减排和环境综合执法,查处周边村塑料二料加工场等环境污染企业,主动回应群众关注的烟灰烟雾、垃圾臭味、垃圾运输线路等问题,为项目的顺利运营打下坚实的环保基础。
(五)注重基层建设,化解社会矛盾。针对发电厂所在地个别村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村政村务管理较为薄弱、各种利益矛盾交错复杂,从而易引发不稳定因素的情况,澄海区注重从细处入手,坚持标本兼治,强化基层治理,营造良好外部环境。一是重视加强所在村镇领导班子建设,结合镇村换届选举,选好配强镇、村领导班子,使两级班子真正形成合力。注重加强对村(社区)老年人协会的领导,争取老年人协会支持,使之成为支持项目建设的重要力量。二是区、相关镇成立工作专班,党政主要领导亲自带队主动进村入户做细群众工作,多次召开周边村干部、老协、群众代表座谈会听取意见,开展正面宣传,做好解惑释疑工作。项目点火试运营后,区、镇、村三级组成专门队伍,逐月、逐家、逐户对周边企业、商铺、住户进行走访座谈,广泛征求意见,及时搜集存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整改,及时消除不稳定因素。三是及时妥善化解各种矛盾纠纷。成立重点区域协调整治领导小组,指导帮助项目所在地村、周边村村政管理,及时处置涉土、涉财和容易引起群众不满的违章搭建、企业违规排污等问题,将可能激化为群体性事件的问题消除在萌芽阶段,防止因其他社会矛盾激化而将矛头旁移指向项目等情况的发生,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打下坚实的社会稳定基础。四是加强舆论管控。注重加强网络信息管理和社会面的舆情监管,及时澄清被扭曲、夸大的事实报道,防止谣言和炒作,对个别散布谣言的由公安机关落地查人,依法处理,及时消除不良社会影响。
(六)注重完善配套,确保持续运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周边村(居)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是洁源垃圾发电厂可持续运营的前提条件。项目周边设施配套采用国内最先进的工艺流程,通过除尘、脱硫、脱硝工艺防止飞灰、烟气产生,实现无烟排放;采取负压工艺,有效消除臭气,最大程度地减少了对周边村(居)的影响。为防止运输过程中垃圾散泄和臭味散发,澄海区采用专门的密封压缩转运车辆进行运输,杜绝了二次污染的产生,得到沿途周边村(居)的高度认可,防止了不稳定因素的出现。同时,为满足垃圾及时足量进厂焚烧的需要,澄海区自2013年开始大力推进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建设,项目分二批建设,总计划投资4216万元,包括设备投资2566万元、土建及水电配套投资1650万元,目前第一批投入资金约4500万元建设12座垃圾压缩站全部建成投入使用。为确保收运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区加大资金投入在全区各村(居)配置密闭式垃圾收集点,目前列入第一批建设的137个垃圾收集点已全部完成建成投入使用。同时,垃圾压缩站的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日常运营和管养采用市场化运作,由深圳市龙澄高科技环保有限公司运营。通过配套建设垃圾压缩转运站和垃圾密闭收集点,全区11个镇(街道)垃圾实现压缩处理并转运进厂,改变了以往垃圾堆放点小、多、散现象,全区垃圾实现日产日清,城乡环境显著改善。此外,投入2400多万元,帮助发电厂周边各村交通设施、环境整治和休闲场所配套等民生工程建设,让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为项目的顺利运营打下良好的社会基础。
三、经验启示
(一)突出基层建设,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党的领导,是做好基层工作的根本保证。特别是面对当前农村地区多维的利益关系和利益诉求,必须始终确保党组织在基层的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增强党组织统筹基层事务和资源的能力,注重发挥村委会、村民代表大会重大事项的决策主体作用,充分发挥老年人协会在农村传统影响力,做到村民的事情村民定、村民的事情村民管、村民的事情村民监督。
(二)突出主动作为,变被动维稳为主动创稳。现实矛盾是无法回避的,群众诉求也是躲不开、绕不过的,必须坚持维稳第一责任,敢于担当,敢于负责,主动化解矛盾,积极解决问题。强化矛盾纠纷预警、排查和调处,注重社情民意收集和研判,及时掌握面上不稳定因素,早发现、早报告、早介入,千方百计将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强化舆情管控,防止各类网络谣言和炒作,及时澄清被扭曲、夸大事实的报道,消除不良社会影响。
(三)突出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人民群众依法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政府部门在解决矛盾纠纷、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等工作的过程中,要充分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让群众充分了解事实的真相和全貌,消除群众的疑虑,赢取群众的信任与支持。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坚持正面宣传引导,掌握舆论主导权,消除由于信息不畅而造成的误解,避免不法分子利用舆论误导、煽动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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