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组织召开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交流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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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10日发表
2019年12月4日,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集体资产管理科组织辖区办事处社区发展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对深圳市人大2019年9月4日发布的修订版《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进行了交流研讨。
新《条例》明确了市、区股份合作公司监督管理部门职责,强化了社区党委的领导作用,规范了股份公司权力机构运行机制,完善了监管体制机制;推动了合作股的依法继承和流转及募集股的设置,做实了集体股,***了股权固化格局,为深圳股份合作公司改革发展提供法律支撑。
下一步,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将继续加强与市主管部门的沟通交流,深入理解新《条例》修订内容,不断加强新《条例》的宣传贯彻,结合新《条例》和新区股份合作公司发展情况,完善新区各项监督管理和扶持发展制度,加强党建引领,优化内部治理,促进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经济转型升级,为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贡献大鹏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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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30 06:29:5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