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区民政局关于志愿服务组织身份标识的公告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5月08日发表
为规范志愿服务行为,强化对志愿服务组织的管理,方便社会公众参与志愿服务、获得志愿服务,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志愿服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685号)《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志愿服务组织身份标识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18]50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对坪山区志愿服务组织予以标识并公告,名单如下:
深圳市坪山区民政局
2021年11月10日
相关稿件: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8 11:10:5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