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社保卡的公告2015115
关于领取社保卡的公告
2011年11月以来,我市已经制作发放社会保障卡(简称社保卡)500多万张,并陆续开通了刷卡购药、就医结算、缴费和待遇发放、自助查询等功能,极大方便持卡人办理人社业务、享受社保待遇和其他相关公共服务。但目前仍有部分群众尚未领取社保卡,影响社保待遇享受和相关业务办理。敬请尚未领取社保卡的群众上网查询本人社保卡制卡情况,如已完成制卡的,应尽快领卡;如尚未制卡的,应尽快申请制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上网查询社保卡制作、发放情况。可以登陆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汕头人社”(http://www.strs. gov.cn/)社保卡专栏,输入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可查询个人社保卡是否已经制卡、到哪里领取。
二、及时领取社保卡。社保卡已经完成制卡的,应及时到指定的服务机构(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镇街道人社所或银行服务网点),凭本人身份证件,签名领取社保卡。代他人领卡的,应出示委托人、代领人身份证件。社保卡超过规定期限未领取的,须重新办理申领手续,并按规定缴交社保卡工本费。
三、申请制作社保卡。经登陆“汕头人社”网站(http://www.strs. gov.cn/)查询,尚未制作社保卡的,请尽快办理申领手续。参加汕头市职工社会保险的人员首次申领社保卡的,由用人a单位统一到所属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未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城乡居民首次申领社保卡的,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人社所申请办理。首次申领社保卡的,须提交《汕头市社保卡申领登记表》、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我市二代证定点相馆半年内拍摄的社保卡相片回执(未满16岁的不用相片)。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以上内容转载自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strs.gov.cn/view_news.aspx?id=6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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