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局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检查
为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确保“双节”期间食用农产品消费安全,12月24日、25日,市农业局组织对汕头市潮阳区关埠绿生果园有限公司、汕头市江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南澳县西山村农民专业合作社、金灶镇田田圈农业服务中心等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食用农产品生产单位和农资经营门店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食用农产品生产单位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质量安全制度情况,监督指导其严格按标准要求使用农业投入品,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加强产品自检或委托检测。
同时,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两高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宣传力度,向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被检查单位发放了一批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宣传资料。
要求各区县农业主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市局印发的《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汕农函〔2018〕454号)精神,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监管和行政执法,突出重点,加强风险隐患排查,严把农业投入品准入关和食用农产品准出关,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各生产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严格按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和规范安全生产,提供优质高效安全的食用农产品,防止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确保广大市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