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金平区转报汕头市金平区端然学校2019年秋季起收费问题的批复
汕市发改函〔2019〕1113号
金平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转报《关于汕头市金平区端然学校2019年秋季起收费问题的请示》(汕金发改〔2019〕23号)悉。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的规定,现就你区端然学校2019年秋季起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校调整学费(含教科书费)收费标准,即:初中每生每学期由2600元调整为3270元,小学每生每学期由1800调整为2500元。
二、学费收取遵循“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即2019年秋季起入校新生执行新的收费标准,2019年秋季前入校的学生仍按原收费标准执行。
三、其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及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日常收费行为监管,督促学校做好收费公示工作,使用规定的收费票据。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