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保澄海分局未参保集体企业已退休人员申请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名单公示(2017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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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1日发表
未参保集体企业已退休人员
申请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名单公示
根据粤人社发[2011]193号、汕人社函[2011]601号文件精神,社保澄海分局开始接受未参保集体企业已退休人员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申请。经初步审核,下列人员所在单位从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在2010年12月31日前到达法定退休年龄、非农业户籍,符合粤人社发[2011]193号补缴条件,现给予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对申请人的工作单位、年龄、户籍性质等情况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直接到我分局征收股或拨打电话85886719反映情况。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申报单位 | 申报时间 |
林础珍 | 4405***********025 | 澄海服装二厂 | 2017-12-12 |
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澄海分局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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