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反馈
2017年7月28日-2017年8月11日在龙华政府在线官网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征求意见稿)》意见,共收到6条网民意见。意见内容及反馈情况如下:
一、第二大点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宣传教育的第三点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七五期间重点开展的六个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表述不够完善,除了第二点提到《知识产权法》《专利法》等,其余六点都没具体举例。
反馈:部分采纳。结合全文,在第一点宣传平安稳定建设的法律法规中增加特别是《国家安全法》《保密法》等法律内容;在第二点宣传市场经济领域的法律法规中增加特别是《民法总则》《物权法》内容。
二、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第三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参加综合法律知识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在征求意见稿中未对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综合法律知识培训时间有量化要求,建议具体表述培训学时要求;同理,第(二)款内容也未对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有法治教育的量化要求,建议具体表述。
反馈:不采纳。《七五规划》是宏观性规划,对具体的量化指标区普法办会在每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中对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和法治副校长的培训次数进行明确。
三、参照《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在第三大点抓好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首段提到的重点对象包括领导干部、青少年、社区居民、来深建设者与中央文件相抵触,社区居民和来深建设者是地区特色的内容,是需要因地制宜的内容,建议不作为重点,但可作为加强内容。
反馈:采纳。在重点对象中删除社区居民、来深建设者,将其作为加强部分作为第三大点的第三、第四小点内容。
四、第三条第(三)款推进互联网+指挥普法行动内容中,为更好运用新媒体技术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建议在运用网站、QQ、H5页面、微信、微博等载体中增加新闻客户端、微视频、微电影等内容。
反馈:采纳。互联网+是任何传统行业或服务被互联网改变,并产生新的化学反应的趋势,普法工作也是如此,增加该内容将为普法工作多元化提供更多途径。
五、建议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修改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反馈:不采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强调: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动全党全国共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六、第三条抓好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对领导干部、青少年、社区居民、来深建设者、安全生产相关人员宣传教育有所规划和说明。建议在重点对象宣传教育中增加社区矫正安帮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的类别,以便明确对该类人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反馈:不采纳。社区矫正安帮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属特殊人群,特殊人群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由相关司法部门主要负责,不作为全区普法规划重点强调。
区委宣传部
区司法局
201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