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妇联组织开展困境儿童的生存保护与发展状况调查
近年来,汕头市委、市政府对和谐社会建设高度重视,按照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科学发展观,狠抓发展第一要务,实施“十项民心工程”,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和谐社会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为贯彻落实省委张德江书记提出当前要突出关注几类困境儿童的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好市委、市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精神,了解掌握我市困境儿童的生存、保护、发展状况,根据省妇联的统一部署,近日,市妇联牵头组织开展了汕头市困境儿童生存、保护与发展状况调查。市妇联向市民政、公安、教育、卫生、计生、统计、司法、团委、扶贫办、法院等部门发出《关于要求配合做好汕头市困境儿童生存、保护与发展状况调查、调研的函》(汕妇函[2006]26号文),联合开展调查调研活动,各部门积极配合迅速提供了相关数据,并结合工作职能,书面就如何进一步加大保护困境儿童工作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同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汕头市困境儿童生存、保护与发展状况调查的通知》(汕妇通[2006]35号文),要求金平、濠江、潮南区妇联迅速按省妇联要求开展问卷调查。市妇联高度重视,牵头组织召开了三场座谈会,听取了市民政、公安、教育、司法、团委、扶贫办、卫生、法院、计生、统计等十一个部门及濠江区教育局、潮南区民政、教育、卫生、扶贫办等部门的工作汇报和建议。还深入到濠江区河浦街道、潮南区峡山街道南里社区外来工子弟学校(即流动儿童学校)进行调研,详细了解街道对困境儿童的帮扶、流动儿童就学和学校的教学等情况,并走访了9户单亲、流动、留守、贫困等困境儿童家庭,了解他们的生活、受教育等方面的情况。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关于汕头市困境儿童的生存、保护与发展状况的调查报告》上报省妇联和市委、市政府,引起有关部门和社会的关注。
困境儿童是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儿童困境儿童的生存、保护与发展需要全社会的特别关爱。据本次调查,我市现有儿童(即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共167***81人,其中,贫困家庭儿童169827人(只统计农村年人均收入1500元以下的贫困家庭儿童,没有包括城镇低保户的贫困家庭儿童),流动儿童40811人,单亲家庭儿童9454人,孤儿1229人,在押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797人,留守儿童472人。
从调查了解的情况来看,近几年来,我市各地各有关部门能结合自身实际,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维护困境儿童的合法权益,采取各种措施,通过多种渠道,尽力帮扶困境儿童,为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汕头也与全国、全省一样,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儿童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的产生及日益增多,特别是流动儿童目前尚未完全纳入本地政府管理体系,其受教育、保健等合法权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难度;困境儿童的生存、保护与发展条件及水平存在城乡差异;相当多的困境儿童还存在生活艰难、失学率高,生存环境堪忧,较难得到与普通孩子同样的关爱,致使一些孩子的心灵扭曲,行为出现偏差,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等问题。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政府有关部门及全社会的重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工作长效机制,切实解决困境儿童问题。
经调查,我们认为做好困境儿童的救助和保护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更需要政府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齐抓共管。要进一步完善立法,高标准、高起点、全方位地加强困境儿童保护工作;要建立形成困境儿童救助保护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困境儿童部门工作责任制,搞好综合治理;建立社区困境儿童服务机构、成立儿童基金会、建立健全心理咨询和法律援助等服务机构、营造社会、学校、家庭进一步关爱困境儿童的氛围等,共同对这一特殊弱势群体给予关爱帮助,才能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市妇联儿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