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委办转发市安委办关于安全生产事故警示通报(2017年第32期)的通知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市安委办下发了《安全生产事故警示通报》(2017年第32期,以下简称《警示通报》),要求各区各有关部门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深入查找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监管措施,有效预防类似事故在本辖区发生。现将《警示通报》转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部署和特别防护期的要求,针对触电、坍塌、高坠事故发生特点及规律,结合本行业(领域)、辖区工作实际,落实双重预防机制,制定有效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
二、住房和建设局、各街道要加强物业管理行业的监管,督促物业公司加强内部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规范落实安全操作规程;要加强建筑装修业的安全监管,特别是要将二次装修的零星工程纳入日常管理之中,细化备案、巡查、整治工作流程任,规范零星工程的生产经营行为,督促相关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加强内部安全管理、日常教育和检查,完善作业标准及安全防护措施,严防违法违规作业行为,坚决遏制建筑装饰装修业事故高发势头。
三、安监局、各街道要加大事故警示教育力度,督促商贸制造企业严格落实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内部辅助作业安全管理,规范配备安全防护设施并加强现场监管,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四、各单位和街道在五日内将《警示通报》逐层传达至各社区、企业。
***.安全生产事故警示通报(2017年第32期).pdf
深圳市龙华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