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十一号)
龙岗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2月16日表决通过:
任命:
刘义芳为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刘志勇为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张国辉为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布吉人民法庭庭长;
胡仿柳为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刘义芳的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布吉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刘志勇的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职务;
张国辉的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横岗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蔡学武的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琼玲的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卢好的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伍晓东的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阳云其的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旭春的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杨爱华的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吴达林的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陈勇安的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罗伟锋的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周剑锋的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郑丽的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段伟的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贾延涛的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黄真光的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简小飞的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史邵宁的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