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第四届潮音韵龙岗情戏曲公益文化活动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四)项规定情形,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申请第四届“潮音韵·龙岗情”戏曲公益文化活动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项目名称
第四届“潮音韵·龙岗情”戏曲公益文化活动项目
二、项目预算金额:200,000.00元
三、采购项目描述
第四届“潮音韵·龙岗情”戏曲公益文化活动其中潮剧大戏2场。
四、拟定供应商名单
深圳市龙岗区民乐促进会、广东潮剧院二团
五、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四)项规定,其他具有复杂性、专门性、特殊性的项目,且只有唯一供应商的,可以适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为确保活动质量和影响,广东潮剧院二团组建于1958年,是一支艺术精湛的表演团体,剧团所作《石榴花》《濠城风云》等剧目均获得“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奖,多名演员曾获全国戏曲汇演“牡丹奖”、中国曹禺戏剧文学奖提名奖、上海白玉兰演员“主角奖”、“配角奖”及中国戏剧文学奖。同时,鉴于深圳市龙岗区民乐促进会作为第四届“潮音韵·龙岗情”戏曲公益文化活动主办方,自筹经费采购广东潮剧院二团于活动期间加演3场演出,经了解,目前唯有拟定供应商可实现上述需求。
六、征求意见期限
从2019年8月12日起至2019年8月14日止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清林中路海关大厦12楼
联系电话:28948386
备注: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经公示有异议的,由采购人针对异议事项答复有关供应商;供应商对答复不满的,由采购监管部门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