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政策内团区委区司法局启动青少年社区矫正教育帮扶项目
为做好对青少年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提高矫正工作质量,12月19日下午,团区委、区司法局与四家签约社工机构共同举办了青少年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启动仪式。团区委副书记范婷燕,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武涛,各司法所负责社矫工作的干部、工作人员及向日葵、德扬、瑞众、晴朗天空四家社工机构代表共20人参加了启动仪式。启动仪式由区司法局社矫办主任邝建祥主持。
启动仪式上,团区委书记助理李丽珠介绍了青少年社区矫正教育帮扶项目,明确了团区委牵头、区司法局业务指导、签约社工机构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确定了各部门单位的具体职责。区司法局社矫办主任邝建祥介绍了全区青少年社区服刑人员的基本情况、近年来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做法以及签约社工机构开展教育帮扶的注意事项。社工机构代表珠海市向日葵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总干事张凯向与会人员介绍了上年度参与青少年社区矫正教育帮扶项目的经验做法。团区委副书记范婷燕在讲话中,要求四家签约社工机构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按照协议约定,竭力协助区司法局对全区青少年社区服刑人员开展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各种力量要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全区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社会化和标准化发展。最后,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武涛对青少年社区矫正教育帮扶项目提出的三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项目开展的方法,将青少年社区服刑人员的心理特点和社区矫正的工作要求有机结合起来;二是要大力创新项目开展的形式,将青少年社区服刑人员的需求和签约社工机构的工作优势有机结合起来;三是要切实提高保障水平,将司法行政机关管理的规范性和签约社工机构的灵活性有机结合起来。
根据《青少年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合作协议》,四家签约社工机构将开展为期一年的青少年社区矫正教育帮扶,指派社工参与社区矫正小组,通过一对一开展思想教育、心理矫正、困难帮扶、社区服务、成长指导、发展支持等形式,有效教育矫正青少年社区服刑人员,增强谋生技能,提高社会适应能力,鼓励他们加强改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端正生活态度,顺利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