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公布
2018年,济南市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省总目标,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为加快打造“四个中心”,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了法治保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强力推进行政效能改革。全面实施“一次办成”改革,印发《深化“一次办成”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济发〔2018〕23号),推出7项改革任务,35项具体措施。公布市级57个部门(单位)政务服务168项“零跑腿”、1165项“只跑一次”、49项“你不用跑我来跑”事项清单,市级依申请政务服务基本实现“最多跑一次”,“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在全国复制推广。
(二)重点领域改革成效显著。聚焦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创造性实施“立体式”监督、“点穴式”察访、“清单式”整改、“靶向式”问责。推行“证照分离”,市场主体增速由全省第16位升至第1位,总量突破80万户。济阳实现撤县设区,全市国资国企改革深入推进,医药卫生改革取得积极进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三台共建”模式在向全国推广。济南市被评为“2018中国企业营商环境十佳城市”,城市改革热度指数位居全国第五。
(三)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加强市事中事后监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建设,全市平台链接单位520家,归集有效数据1873万条,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政务外网全贯通。实现“双随机”抽查全覆盖,全市各级各部门“双随机”抽查的所有事项全部通过监管平台实现,在监管平台录入“双随机”事项清单2870条,公示抽查计划1596次、抽查人员8292人,药品监测合格率达100%,食品监测合格率达到97%以上,确保了泉城人民“舌尖上的安全”。将监管平台确立为全市综合平台“数据源”,并与“信用济南”、济南政务等综合平台及9家市直部门业务系统实现自动对接,累计推送有效数据1929万余条,已成为全市各综合平台的主要数据源。
(四)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统筹推进城乡社区基层党组织网、政法系统社会综治网、城乡社区自治网“三网融合”。坚持“民事、民议、民决”,推进城乡社区协商民主建设,建立“互联网+社区治理”模式,实现“街巷(单元)—村民小组(楼宇)—行政村(社区)”三级协商网络联动。着力打造与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适应的生活品质之城,历下区甸柳新村街道第一社区的“4321”社区治理工作法、天桥区工人新村南村街道西区社区“三靠三用四到位”社区工作法上榜全国100个优秀社区工作法,成为各媒体重点推介、最具代表性的10个优秀社区工作法之一。
(五)提升民生公共服务水平。连续提高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标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居民基础养老金实现“八连涨”。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创历史新高,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落实率达到90%以上。深入推进国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新增养老服务设施218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果不断扩大,我市首批入选全省医养结合示范市。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农村危房改造、厕所改造、村庄街巷硬化加快推进,全市棚改安置房建设提前超额完成省定任务;新建一批室内农贸市场、放心早餐店、社区肉菜店等便民服务设施。出台中心城区基础教育设施三年建设规划,累计竣工中小学幼儿园151所,开工中小学幼儿园集中就餐场所129处,彰显了教育“济南温度”。扎实开展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暨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建设体育活动点3347个,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达95%以上,成功举办第五届中国非遗博览会、第七届山东文博会、第二届法国尼斯国际体育嘉年华、第六届冬季畅游泉水国际邀请赛,“泉·城文化景观”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
(六)环境保护力度持续加大。开展2018泉城环保利剑行动,印发具体实施方案,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806件。出台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和环境空气质量考核、问责办法等,做到有奖有罚、压实责任。坚决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十大措施,空气质量良好以上天数达到192天,在全国169个城市排名中退出后20名。印发我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优化及勘界定标工作方案、南部山区生态补偿方案,持续开展拆违拆临、建绿透绿,全年共拆除违法建设3428万平方米,完成31条黑臭水体治理,建设口袋公园和街头游园103处、山体公园20处,“1+5”特色街区综合更新赢得市民点赞,“一湖一环”景观照明和“明湖秀”项目点亮泉城,华山“人水和谐生态治理”模式在全国复制推广。
二、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一)促进政府立法工作科学化民主化。认真执行2018年度市人大立法计划和市政府规章制定计划,加强立法协调和审查把关,组织完成2项地方性法规、3项政府规章和4项规章调研。印发实施《关于政府规章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的实施办法》(济府法发〔2018〕4号),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有关情况。落实立法草案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听证、论证等程序要求,制定规章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反馈实施办法,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公开法规规章草案,认真听取、采纳公众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根据省人大、省政府、省司法厅及市政府关于开展规章清理的部署要求,开展了5轮规章清理并及时公布清理结果。
(二)推进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制定实施规范性文件基本规范和合法性审查规则。突出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治安管理等领域,事前审查规范性文件170件,审查区县报备规范性文件27件。开展环境保护、产权保护、著名商标专项文件清理,清理规范性文件496件,清理后废止、失效24件,修改18件,有效保障了规范性文件与市政府决策衔接,为全市深化改革提供了良好法治环境和制度保障。
三、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原则,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策程序。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采取座谈、听证、论证、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进一步规范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对决策事项责任主体、报送要件、时限要求、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等环节作出具体规定,并组织法律顾问专家为行政决策审查把关、提出法律审查意见。印发《济南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济政发〔2018〕18号),建立了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编码登记、备案等制度,规范了全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合同管理。2018年市政府100余项重大行政决策、50余件政府合同均经过合法性审查程序,有效预防了法律风险。
(二)积极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以政府法律顾问换届为契机,进一步优化政府法律顾问结构比例,聘请20名政府法律顾问和60名专家库成员,增加了熟悉投资融资、股权改制、资本运营等专业领域的顾问专家。组织法律顾问积极参与各级各部门行政决策和合同审查,参与政府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研究论证,办理复杂疑难复议、诉讼案件,开展课题研究和论文评选等工作。建立法务助理制度,建立法律顾问和专家库成员值班制度,及时办理相关法律事务,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完善法律顾问管理考核、履职档案管理等规定,组织开展履职能力提升培训,增强了法律顾问的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
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
(一)多措并举规范行政执法。建立全市行政执法情况通报制度,对全市执法任务完成、执法人员管理、“三项制度”落实等情况进行督查,全面排查、纠正执法不作为、推诿扯皮等问题。开展执法监督案源拓宽行动,建立审批服务、企业协会、媒体等案源信息共享机制。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专项执法督查活动,抽查人社、交通、水务、农业等部门执法案卷60卷。做好司法部“群众批评—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平台”转办的投诉事项处理工作,9件投诉事项全部办结,办理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反映执法问题138件,群众满意率100%。通过调查走访、召开座谈会、发送监督意见书等形式,有效减少和避免执法部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开展全市执法听证主持人、新申领执法证人员培训,组织2133余人参加培训考试,5047名执法人员参加了公共法律知识考试。
(二)以规范执法助推营商环境提升。按照省政府批复意见,推进市南部山区管委会开展综合执法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认真做好“审批精简、证照分离、全链条下放、中介服务清单、一次办成”等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全年审查57个部门1194项政务服务事项,4个部门行政裁量基准699项3000余条,审核行政权力清单、政务服务和中介服务清单1907项,清理63个市级部门证明事项1011项,192项证明事项中继续保留177项,取消15项,为全市“一次办成”改革提供了法治保障。
五、强化行政权力监督
(一)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紧盯征地拆迁、工程建设、市场管理等重点领域,对营商环境领域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充当“保护伞”等问题,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快查快结。2018年立案查处“保护伞”问题线索68件涉及73人,党纪政务处分***人,其他处理9人。以优化政务环境、提高服务效能、规范执法行为、落实“一次办成”部署等为重点,紧盯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对54个市直部门进行了专项巡察。全年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276件、政协提案558件,全面完成18件民生实事。
(二)加强审计监督。对保障性安居工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14项重大政策措施实施情况进行***审计,加大扶贫等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力度,重点对拆违拆临、建绿透绿、居民养老保险收缴管理、精准扶贫等情况进行审计。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提出审计建议154条,移送各类问题线索61起。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要求,印发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公开我市网上办事大厅服务事项清单,推动网上办理,实现材料目录化、标准化,让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建设完成市级共享交换平台,实现资源目录实时查看,共享资源在线申请。目前市级3***项、省级4338项、国家级1600项共享资源可在线调用。全面推进政务服务平台系统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一体化应用,完善容缺受理、联审联办、区域评价等运行机制,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全年通过《济南市人民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7599万条。
六、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加快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大力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司法引领、部门共治、社会协同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不断强化诉调对接、检调对接、公调对接、访调对接和行政复议、仲裁等各类调解平台建设。开发综治信息智能研判分析系统,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手段,加强对各类矛盾纠纷、风险隐患的智能分析,提高矛盾纠纷预测预警预防能力。济南“商量”平台在全国“两会”期间得到中央电视台“点赞”,《人民日报》对济南经验进行了专题报道;推广“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方式处置三联彩石山庄项目纠纷经验成为最高法院推广的经典案例;运用“人民调解+仲裁”方式妥善处置了诚基中心、卓越广场等房地产项目问题。
(二)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规范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改造升级3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省级示范基地达标率80%。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实现了20年不断线,组织160多名志愿法律服务队伍上线值班,每月为群众解答法律疑惑超过6300件。创新公共法律服务形式,全市推出7台“公共法律服务流动直通车”,大幅度增加流动频次和停靠站点,官方微博微信、头条号等新媒体平台推送法律服务信息3100条,解答网民咨询1440件。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要求,全市143个镇(街道)、5144个村(社区)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选聘法律顾问1541名服务村(社区),建立市、区县、镇街、村居四级法律顾问微信群5000多个,实现了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
(三)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编撰印发《济南市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丛书》,统一案件受理、审理、决定标准,促进全市复议立案、审理规范化。调整充实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复议委员会作用进一步加强。全面推行行政复议便民服务措施,建立完善“受理前告知”制度,做到当事人提出复议申请“只跑一次”,当事人查阅答复“只跑一次”;当事人提交补充材料“不跑腿”,签收文书“不跑腿”。坚持“调解优先”,积极引导申请人选择案前调解,最大限度节省行政资源。全年全市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124件,受理1956件(市政府本级1288件),2017年度结转案件305件,共审结1993件,经和解、调解当事人撤回复议后终止522件,综合纠错率为37.1%。
(四)推进信访规范化建设。树立全市信访工作“一盘棋”思想,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信访部门居间协调、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大信访格局。大力推进“互联网+信访”,升级市、区县、镇街三级信访网络平台,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严格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公开接访要求,建立倾听诉求、现场会商、律师参与、全程录像、出具书面意见、各方现场签字、及时交办督办、限时处理上报的工作模式。推行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组织各方力量梳理整理“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汇编成册在全市推广印发。印发《济南市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方案》《关于深化信访与仲裁、诉讼紧密衔接的指导意见》等文件,不断完善信访与调解、仲裁、诉讼衔接机制,提高矛盾化解效率。先后举办8期泉城信访干部大讲堂、10次信访业务培训,提升了信访干部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七、着力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一)突出领导干部“关键少数”。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市委、市政府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副主任郑淑娜作宪法专题辅导报告。加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利用学习强国APP、法宣在线网、泉城干部大讲堂、良法APP、灯塔党建在线等平台,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法律知识,开展网上考试考核,增强了学习效果。各级各部门组织的异地高校培训中,重点设置法治政府建设课程,并邀请全国知名专家学者做辅导。在南开大学、人民大学等高校举办5期领导干部“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培训,市法制办联合市中级法院举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专题培训,培训市、区县领导干部360余人。
(二)加大法治教育培训力度。将法治政府建设内容列为公务员培训必修课程,在公务员初任培训、军转干部任职培训中,开学时加入宪法宣誓仪式,课程中增加依法行政课时设置,从“入口”处引导行政机关人员增强法治观念。在处、科级公务员主体培训中,开设“积极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课程,邀请政府型专家和学术型专家讲解依法行政与法治政府建设,创新桌面推演、案例分析、角色互换等教学模式,让学员亲身感受法治的重要性。全年共完成3期处级、2期科级、1期新录用公务员培训和1期应急管理专题培训,培训学员550余人。
八、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和组织保障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统筹规划和督导落实。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对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加大督促指导力度。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按时向省政府和市委、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建立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白皮书发布制度,组织召开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发布《济南市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白皮书》,市编办同时发布了“放管服”改革情况,邀请市政府法律顾问现场作点评,在营造氛围、扩大影响方面取得积极效果。继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主要任务措施工作台账》,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济南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济政办字〔2018〕30号),部署安排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推出30项工作措施,分阶段、按步骤推进,市法制办以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督促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二)强化“法治型”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树立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为标准的用人导向,及时宣传依法行政水平高的领导班子,大力培养选拔法治素养高、法治能力强的干部。加强法治能力考查,在市管干部日常调整及中层干部、科级干部备案审核中,将干部法治素养、法治能力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大力表彰“出彩型”“法治型”干部。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指标,综合运用电视问政、行风评议、12345热线、社情民意调查等综合手段,充分发挥考核和选人用人的导向激励作用,推动各级各部门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三)以城市文明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坚持在文明城市巩固提升中同步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各级各部门坚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治霾治堵、拆违拆临,***城市治理难题。颁布实施《济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巩固提升创城成果,提高文明城市创建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深入推进“路口革命”,“车让行人”成为泉城的一道靓丽风。综合运用济南电视台、电台、舜网、爱济南APP、法治济南等多种媒体,及时推送法治政府建设信息,区县政府、市直各部门分别以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手机报等形式进行专题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政府建设氛围。
2018年莱芜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印发《关于成立莱芜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莱芜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细化工作安排和措施,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严把决策关口,莱芜市政府常务会议85个议题、21件市政府合同全部经过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外脑作用”,法律顾问参与审查涉法事务22件,提出各类意见意见100余条,提高了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按照“立改废”相结合原则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清理规范性文件177件(废止、失效137件,继续有效40件);深入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网上运行,深化“放管服”改革,清理各类无谓证明17项、省级设定应保留证明45项并分别向社会公布,随机抽取7个单位254件进行案卷评查活动,纠正各类行政执法问题982个;规范复议、应诉工作,制定修订18项制度并汇编成册,组织开展复议实务培训,强化能力建设,办理行政复议案件70余件,综合纠错率达40%。积极配合人民法院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全年行政诉讼案件150余件,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53件,占开庭案件总数的63%;在《莱芜日报》开辟“法治政府进行时”专栏,优化政府法制网站宣传版面,多角度、立体化向社会各界宣传法律法规;组织举办3场领导干部专题法制讲座,将依法行政专题纳入党校授课范围,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培训4场,举办各类法律法规专题培训班11场,培训2000人,营造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尊法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济南市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