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深圳市南山区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国家和省市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报告(2021年第一季度)有关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南山区审计局(以下简称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2月26日至2021年3月31日,对南山区2021年第一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并于2021年4月25日出具《深圳市南山区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国家和省、市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报告(2021年第一季度)》(深南审报〔2021〕2号)(简称《审计报告》)。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高度重视,认真剖析原因,研究部署整改措施,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同类补贴项目审核标准不一致的问题
我局于2021年4月6日收到《深圳市南山区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国家和省、市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2021年第一季度)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深南审征〔2021〕3号)后,高度重视,认真按要求进行整改。由于旅行社纾困租金补贴项目与办公用房租金补贴项目均为疫情期间一次性补贴项目,目前暂无相类似补贴项目,为避免出现同类补贴审核标准不一致的情况,我局已对申报企业支出类项目进项税核减情况统一标准,同时我局对新申请项目资助标准进行自查,最新一批次的文化产业发展分项资金旅游类项目未对支出类项目进项税进行核减。
南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