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集资函〔2018〕62号关于深圳市宝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20182221号建议的分办意见
吴坚华等代表:
您们提出《关于出台相关土地优化政策,加强对原村集体股份合作公司土地利用的政策引导的建议》收悉。我办作为分办单位,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区集体资产办自挂牌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推动股份合作公司的改革发展,通过牵头组织搭建股份合作公司行业促进会,促进各公司协同发展,引进优质企业入驻社区,强化股份合作公司自身“造血功能”,修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大股份合作公司进行“工改工”城市更新项目的扶持力度,为股份公司提升自身“造血功能”提供一道强力的保障。主要做法如下:
一、组建行业促进会
根据区委区政府有关部署,为加强政府和股份合作公司之间的信息沟通与传递,加深各股份合作公司之间互相学习与交流,我办于2017年度启动组织成立宝安区股份合作公司行业促进会工作,并按批次吸纳有参与意愿的股份合作公司。通过建立“1+10”模式的理念,发挥优质股份合作公司的引领带头作用,以经济水平较为发达的股份公司带动较为落后的公司,紧紧围绕股份公司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引导社区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办依据社会团体的发起条件和筹备流程,目前已筹集了10家发起单位和50余家会员单位。在接下来的工作安排中,我办将继续加快搭建股份合作公司行业促进会平台的步伐,为我区股份合作公司的交流与共同发展提供一个更加优质的平台。
二、引进优质企业入驻社区
区集体资产办积极引领股份合作公司融入到“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发展浪潮中。以提升社区自身“造血”能力为基底,防止社区产业空心化,避免因土地资源的减少而后继乏力的情况出现。我办通过搭建大企业与股份合作公司的对接机制,支持股份合作公司对接区域内资质、资信良好的企业,提升社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在2017年12月,顺丰控股公司因临时性生产中转地需求协调我区解决企业生产用地需求问题。顺丰公司无论是市场规模还是影响力都处于行业领先水平,这是我区股份合作公司引进优质企业的良好时机。我办接到上述事项后,与各街道反复寻找合适用地,确认福永街道怀德社区翠岗工业区四区厂房可作为顺丰公司临时性生产中转地。顺丰公司是我市重点企业,属物流龙头企业,市场规模及影响力较大,根据《宝安区股份合作公司物业出租交易指引》第四十三条适用单一来源谈判情况的文件精神,怀德股份合作公司原则上可根据此条款认定顺丰控股公司作为翠岗工业区四区厂房的单一承租方。这是我区为优质企业入驻股份合作公司提供的“绿色通道”。
同时,在区委区政府的指示下,我办正协调区经济促进局、文体旅游局、投资推广署等部门及各街道办,拟于6月初联合上述部门组织优质企业与股份合作公司进行现场对接活动。通过投资推广署的优质资源项目库、经济促进局的产业遴选,挑选出一批优质企业与股份合作公司土地、厂房等资源进行精准对接。届时我办将诚邀您参与此项对接活动,并请您为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三、扶持股份合作公司发展专项资金
随着近几年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宝安区经济形势、政策环境等均已发生较大变化。为确保宝安区股份合作公司扶持政策的延续性和科学性,在《宝安区扶持股份合作公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深宝规〔2013〕13号)的基础上,我办修订形成《宝安区扶持股份合作公司发展专项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深宝规〔2017〕11号)(以下简称《新管理办法》),《新管理办法》在原有基础上,坚持“输血”与“造血”并重,通过降低申报门槛、提高扶持额度、扩大扶持范围等方式,加大扶持力度,关注“精准扶贫”,引导推动股份合作公司转型升级,提高股份合作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努力改善全区股份合作公司发展不平衡的局面。为促进宝安区集体经济加快转型升级,三年来区集体资产监管部门一直严格贯彻落实股份合作公司扶持政策,分别于2015年拨付1.81亿元,2016年拨付9508万元,2017年拨付1.82亿元,共计4.58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发展。
自《新管理办法》印发以来,我办也联合各街道积极鼓励辖区内股份合作公司申报专项资金补助,截至2018年4月26日,2018年扶持股份合作公司发展专项资金2.27亿元已核拨9265.40万元至各股份合作公司。为了加深股份合作公司对专项资金的认识及提高申报的高效性、正确性,我办还定期开展大型综合培训为股份合作公司工作人员解读《新管理办法》。
我办谨向您们以及全区各股份合作公司广大股民为建设“智创高地、共享家园、产业名城、活力之区”的新宝安、建设粤港澳“世界级”大湾区的积极建言献策及所作出的突出贡献表示诚挚感谢!
此复。
宝安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18年5月21日
(联系人:彭 果;电 话:29996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