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达州市通川区委办公室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通
通区委办〔2019〕89号
各乡镇、莲花湖管委会党委,街道党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莲花湖管委会,区级各部门:
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达州市通川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推进方案(2019-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达州市通川区委办公室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10日
达州市通川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推进方案(2019-2023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省、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标准、条件及创建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对四川工作系列***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市委四届六次、七次全会和区委五届五次全会决策部署,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念好“优、绿、特、强、新、实”六字经,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通过5年持续推进,推动建成一批产业特色鲜明、加工水平高、产业链条完善、设施装备先进、生产方式绿色、品牌影响力大、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要素高度聚集、辐射带动有力的现代农业园区,成为实现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的坚实基础和核心载体,为加快建设幸福美丽通川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优化服务。强化政府在规划引领、政策支持、要素保障等方面的作用,整合各类涉农财政资金,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园区,创新园区管理机制,强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发展环境。
市场主导,多方参与。充分发挥各类市场主体在农业产业发展、投资建设、产品营销等方面的主导作用,注重发挥龙头企业和产业化联合体带动作用,发展多种适度规模经营,形成多方共同参与农业园区建设的良好格局。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广绿色生态模式,发展绿色生态产业,建立绿色、生态、低碳、循环发展长效机制。通过绿色生产、绿色加工、综合利用,实现农业园区绿色生态和可持续发展。
分类指导,因园施策。推动农业园区建设与美丽乡村统筹规划、多规合一。依据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功能定位,合理确定各类农业园区的发展方向,找准政策支持和配套服务着力点,推动形成多种有效建设模式。
完善机制,利益共享。构建农业园区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服务体系,建立完善农户与园区各类经营主体的利益共享制度,通过就业带动、保底分红、股份合作等形式,让农民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
二、目标任务
通过5年努力,全区规划建设国家、省、市、区四级现代农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20个,其中国家级园区1个、省级园区3个、市级园区6个、区级园区10个。确保规划建成园区11个,其中国家级园区1个、省级园区2个、市级园区3个、区级园区5个(具体任务分解详见附表)。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园区基地建设。结合当地自然资源、地理条件和区域优势,选择1-2个产业作为园区主导产业培育壮大,主导产业产值占园区农业总产值75%以上。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品种结构、品质结构,积极发展中高端、个性化农产品。推进粮油、经济作物标准化基地建设,按照种植业对有机肥的需求量,配套建设标准化养殖场。推广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模式,实施化肥农药减量控害行动,初步建立农业生产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建立生产档案制度、产地准出制度和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园区经营主体和农产品纳入省、市、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平台,实现源头控制、过程管理和全程可追溯,确保园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强化园区设施装备。大力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土壤改良、农田水利、小流域治理、养殖小区改造等工程,加快园区水、电、路、通信和公共服务平台等公共设施配套,改善园区发展条件,实现田网、渠网、路网、电网、光纤和移动网络全覆盖。推广应用农作物耕、播、收先进机械和宜机化温室设施、喷滴灌、温湿调控、绿色防控、自动增氧、投饵、工厂化循环养殖、饲养与环境控制等先进适用设施装备,提升园区机械化、设施化、智能化水平。以实现鲜活农产品全程冷链物流为目标,推进园区冷冻仓储设施、运输通道等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实现冷链物流信息化、自动化、标准化。(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交运局、区水务局、区商务局、区口岸与物流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推进园区农产品加工。提高农产品初加工能力。针对园区主导产业,就地就近建设气调库、通风库、冷藏库、冷冻库,烘干线、烘干窑、烘干房等挑选整理、清洗烘干、冷藏保鲜、包装贴牌等商品化处理设施设备,提高商品化处理能力。加强农产品精深加工能力。积极培育园区内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对现有加工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升级,提升加工能力;积极引进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鼓励园区农民合作社与龙头企业以股份合作等形式建立良好的利益联结机制,形成紧密的产业链,壮大产业集群。推进农产品及其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因地制宜推广秸秆、籽壳等资源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和原料化应用,推进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农膜回收利用。(牵头单位:区经信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培育园区农业新业态。充分挖掘乡土人文、田园乡村、青山绿水、森林林盘等资源,推进农业与旅游、文化、教育、科技、养生等产业深度融合。推进园区产业基地景区化建设,打造休闲农业景区景点、农业主题公园、美丽休闲乡村。因地制宜设置农耕文化展示区、农事体验区、科普教育区等功能区,打造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为一体的农业园区。推进信息化进村入户工程,园区益农信息社实现全覆盖。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实现园区农产品线上线下同步营销。培育产前、产中、产后专业化服务组织,围绕农产品种养、加工、销售、烘干、仓储、科技、金融等环节,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教科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商务局、区文体旅游局、区文旅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加快园区品牌建设。实施品牌建设“五大工程”,鼓励和支持园区企业使用达州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巴山食荟”,支持园区企业创立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塑造园区品牌。推进园区“三品一标”认证,实现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全覆盖,积极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和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开拓农产品市场,推动园区农产品(食品)进展会、进商圈、进超市、进市场、进餐企,积极参加“惠民全川行、川货全国行、万企出国门”三大活动和农博会、农交会、展销会等国际国内展会活动,宣传推介全区优势特色农产品。将园区主要农产品纳入品牌评价体系,加强证后动态监管。(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强化园区科技支撑。积极引进、筛选、推广名特优新品种,做好品种熟期搭配。组织推动园区与科研院所、高校建立稳定合作关系,开展产业链技术集成与示范,开发功能性食品、方便食品、生物食品等产品。构建企业主体、市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农业科技创新平台,积极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产品。支持园区设立产业技术研究机构、专家大院、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点)、星创天地等科技推广转化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搭建农业技术传播和信息交流平台。(牵头单位:区教科局;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科协,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培育园区经营主体。加快培育有带动能力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区级以上示范社或示范场,及时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落实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培训、扶持、社会保障、退休养老等制度。组织参加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计划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从农村留守人群中挖掘、选择和培养一批新型职业农民,把已在家务农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负责人、返乡下乡人员培育为新型职业农民。在完善“支部+公司(园区)+农户”,特别是扶持带动小农户发展模式的同时,积极推进构建“农户+园区”“农户+公司”等利益联结机制和合作机制健全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让农民深度参与二三产业发展,充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方法步骤
(一)开展情况摸底。各乡镇对区域内现有农业主导产业明显、已有一定建设规模、基础设施相对完善、经营主体带动有力的产业基地进行全面摸底,重点对照国家、省、市、区级园区建设内容和标准逐项梳理,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症结,列出问题清单,为下一步园区建设工作打牢基础。
(二)编制园区规划。根据摸底情况,按照目标任务,结合资源优势、产业基础、发展前景,区农业农村局分别组织编制各园区规划和5年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总体规划,科学合理布局各级各类园区。园区规划与区域现代农业发展、乡村振兴、经济社会发展等规划统筹衔接,多规合一。各园区建设申请以各乡镇正式文件报区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区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实施。
(三)制定工作方案。各乡镇按照园区建设整体规划制定5年总体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方案,做到工作目标明确、建设标准清晰、政策措施有力、推进进度明显、工作要求严格,层层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区领导小组对照工作方案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全面听取园区建设工作进展,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统筹调度,确保园区建设有进度、有成效、有影响。
(四)开展考评认定。区级园区考评认定工作在区园区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实施。2019年首次认定在9月份进行,以后年度原则上在每年第四季度进行。根据园区建设情况,每年原则考评认定5个以内。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区级有关部门和专家实地考评,形成考评报告。区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考评结果进行综合评估,提出“达州市通川区区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议名单,报区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审议,经公示无异议,由区人民政府命名授牌。
(五)加强考核指导。对已认定的区级园区运行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实行“动态管理、能进能出”管理机制。对考核不合格的园区,进行整改,整改不合格的,撤销园区称号。对发生重大农业生态环保事故、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重大疫情事故的,取消园区申报资格。
五、政策支撑
(一)给予财政奖补。建立完善投入保障机制,确保园区建设持续推进。园区建设实行“先建后补”激励机制。每年在安排的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对认定的每个区级示范园区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主要用于产业发展中的种苗补助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晋级为市级、省级、国家级园区的,不再给予补助。(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扶贫开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加大金融支持。创新农业投融资机制,稳步推动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制度落地落实,探索推进特色农业保险工作,以财政资金撬动金融资源更多投向农业园区建设。推进绿色金融,大力支持优质粮油、青脆李、草莓、蓝莓、中药材等特色优势产业,支持绿色现代农业发展。银行分支机构要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农业园区的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开展农业园区金融综合服务创新示范区建设,优先在园区设置助农取款点、农村综合金融服务站,开展农村产权融资服务改革创新,加大对园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金融支持力度。(牵头单位:区金融办;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强化用地保障。落实用地保障政策,鼓励将耕地占补平衡、土地增减挂钩项目与园区建设结合,鼓励将指标流转部分收益用于园区建设。预留部分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单独选址的农业设施和休闲旅游设施建设。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优先满足农业农村发展需求,按不低于省上下达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总量的8%予以单列,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对从事森林康养、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助设施建设用地可再增加3%。园区内符合条件的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按农用地管理并强化备案,加强监管。(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体旅游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强化改革推动。打破区域界限,统筹各级园区规划,推动种植业和畜牧业、稻田综合养殖、林下综合种养等融合发展,实现园园相连,连线成带,产业连片集中发展。落实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大力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通过出租、托管、入股等形式放活土地经营权,支持各地运用整体股份合作、连片综合整治等方式,发展“大园区+小农场”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落实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权、保障农户资格权、盘活资产资源使用权,鼓励采取存量折股、增量配股、土地入股等形式,吸引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到园区规模化发展现代农业。(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加强人才支撑。通过培育龙头企业负责人领军队伍、放活体制内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培养激励新型职业农民等,加大引导人才队伍进入园区创业、聚集园区发展力量。重点鼓励和支持农业企业家、大中专毕业生、科技人员、退役士兵、返乡农民工等群体进入园区创新创业,领办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和支持农业科研院校与园区建立合作平台、向园区提供科技支撑和人才支持。探索推行行政部门、金融机构挂点联系园区制度,选派一批干部驻点园区帮助开展工作。制定出台支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人才支撑政策。(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区教科局、区农业农村局、区金融办、区农民工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长任组长(兼通川区现代农业园区园长),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区委(政府)办联系副主任、区委农办主任及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农业农村局,由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和现场推进会议,其办公室负责园区建设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年度考评等工作。牵头部门建立园区建设季报制度,及时通报工作进度、交流工作经验、促进工作提升。相关部门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共同推动园区建设上台阶、出实效。各乡镇相应成立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二)强化目标管理。将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纳入区级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和2020-2023年重点工作督查计划。各乡镇、区级各部门要按照省、市、区关于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要求和规划建设目标任务,加强目标绩效管理,创新考核办法、突出考核重点、加大考核力度、强化结果运用,层层压实责任,切实抓好落实,有力保障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开好头,起好步。
(三)严格纪律要求。参与考评的有关部门和专家要严守工作纪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禁弄虚作假,保证考评结果公平公正。各乡镇提供的现代农业园区申报书和相关佐证资料要充分体现不同园区的特色,要求数据真实、逻辑合理、资料完整、相互印证,不得提供虚假资料,一经发现,取消评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