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金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要求,需开展珠海市金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概况
(一)项目名称:珠海市金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珠海市金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建设地点:珠海市金湾区大霖山片区,大霖山东北侧、机场高速西南侧
(四)项目概况:珠海市金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位于金湾区大霖山片区,大霖山东北侧、机场高速西南侧。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3725m2;其中计容建筑面积8765m2,非计容建筑面积4960m2。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建设内容为基本职能用房、区突发公共卫生处置中心、公共卫生培训中心、区生命健康体验馆、生物制品冷藏库、地下停车库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珠海市金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 邮编:519090
联系人:谭工 电话:0756-7610852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广东奥思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紫荆路262号宏策商业大厦2楼 邮编:519000
联系人:周工 电话:0756-2886268
邮箱:24403***355@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一)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二)主要事项:
(1)公众对本项目的主要态度;
(2)公众认为项目施工期、运营期主要的环境影响;
(3)公众对项目的环保治理措施方面有何意见和建议;
(4)公众对项目的其他意见和建议等。
五、公示期限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向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详尽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馈意见。(公众意见表链接见:链接:https://pan.baidu.com/s/11YJxbCKbE9nVMH8Bcc_yyQ 提取码njrr)。
公示期限:至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之前。
六、相关说明事项
(一)征求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二)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珠海市金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