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盐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
成立盐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
为建立健全我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区政府于
一、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主 任:王宏彬(副区长)
副主任:李茂勇(盐田质监分局局长)
委 员:陈琼英(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文化局副局长)
陈高原(区经贸局<科技局、旅游局>局长)
周 敏(区城管办主任、环保局局长、城管执法局局长)
高伯慰(区农林水局局长)
曾晓莲(区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
王万民(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蔡兴弟(沙头角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黄小琼(海山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邓德良(盐田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陈锦文(梅沙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谢利光(盐田公安分局副局长)
李小红(盐田工商分局局长)
罗培先(沙头角海关关长)
唐龙军(大鹏海关关长)
林方炽(盐田国检局局长)
曾伯前(沙头角国检局局长)
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盐田质监分局,由李茂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小红、高伯慰、曾晓莲、陈鹤、李洁容为办公室副主任。
二、机构职责
(一)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领导全区的食品安全工作,制定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检查、督促各职能部门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3.协调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及应急救援等工作;
4.负责食品安全信息的汇总和发布;
5.推动全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建设。
(二)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
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委员会决定的事项,检查有关工作的落实情况。
(三)食品安全应急行动小组。
组建食品安全应急行动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谢锦尧(区卫生监督所所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副组长:赖志尧(盐田质监分局稽查科科长)
成 员:黄树华(区城管执法局机动中队队长)
彭柏华(区农林水局农林渔业科科长)
董 毅(区卫生局防保科科长)
连炳强(盐田工商分局综合管理科科长)
徐周乔(区动物防疫监督所所长)
张书欣(盐田公安分局治安科科长)
食品安全应急行动小组在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处理食品安全突发应急事件,开展集中打击和突击清查行动。由区城管执法局和区卫生监督所各指定10名执法人员参与处理各种突发应急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