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深圳市金融办(深圳市金融监管局)2018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深圳市市外公务员转任暂行规定》及深圳市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深圳市金融办(深圳市金融监管局)面向全国公开选调5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深圳市内和地市级以上市外党政机关单位(含中央和省直属机关的驻在单位)在编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深圳市内跨职组职类转任的,须符合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交流转任有关条件规定。
二、选调职位
综合管理类主任科员及以下非领导职位5名。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通过邮政EMS报名(不接受非EMS快递,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任现职级文件(或任现职级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
(3)本人起草的综合性文稿或调研文章等材料2篇。
报名时间:自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18年10月31日截止,以报名材料邮寄邮戳为准。报名登记表和文字材料可先发电子邮件至ndy@shenzhen.gov.cn。
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4062室深圳市金融办(深圳市金融监管局)综合处。
邮政编码:518035,传真:0755-88102978。
联系人及电话:0755-88120714、88120705。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环节:
资格初审环节主要对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定进入笔试环节的人选。通过资格初审的,我办(局)择时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环节通过后、进入面试环节前安排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环节的,我办(局)择时通知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和地点。
(二)笔试、面试
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笔试、面试得分各占总成绩的50%。具体安排如下:
1.笔试。按照拟选调人数与笔试人数1:5的比例择优选择25名考生来深圳考试。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考职位人数1:3比例确认面试资格人员。
(三)确定拟考察人选
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按照拟选调人数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5名拟考察对象,同时确定3名递补考察对象。5名考察对象中,如有因故放弃选调资格,或在考察过程中发现考察对象有弄虚作假、不具备选调资格等情形的,对3名递补考察对象依次进行递补考察。
(四)组织考察
我办(局)组成干部考察组赴考察对象工作单位进行考察。考察时,请考察对象一并提供本人近期体检报告。
(五)确定选调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5名拟选调人选、工作岗位及其职务。
(六)公示
按规定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
(七)办理调动手续
获准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
五、有关说明
1.对参加考试的深圳市外选调人员给予一定交通食宿补贴。
2.最终选调人员由我办(局)确定,如合适人选不足5名,则相应减少本次选调人数。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金融办(深圳市金融监管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
(深 圳 市 金 融 监 督 管 理 局)
201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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