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航通飞还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珠金发改投〔2021〕109号
珠海机场集团:
你单位《关于申报中航通飞还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收悉。经研究,同意项目立项。现就项目建议书(项目编码:2109-440404-04-01-732998)的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次还建工程位置位于珠海机场西南部、中航通飞公司用地内。建设范围总面积约7万㎡,约105亩。
主要改建内容为209号特种车库、水密淋雨试验场、现状站坪、厂区道路等。209号特种车库和现有水密淋雨试验场位于中航工业通飞区西南角,靠近航空纵二路。
二、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工程建设总投资估算5476.66万元,其中工程费4478.9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687.68万元,基本预备费310.00万元。建设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安排。
三、审批依据:
1、《建设工程项目委托代建合同》。
四、请按照《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工程初步设计和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核。
五、该批复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六、请按规定办理其他各项手续。
珠海市金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