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灶镇社会福利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珠金发改投〔2020〕29号
金湾区三灶镇社会福利中心:
报来《关于申报三灶镇社会福利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收悉。经审查,现就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编码:2018-440404-85-01-050398)的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位于金湾区三灶镇湖滨路南侧、虹阳路西侧。总用地面积25343.5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2340.8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0069.4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2271.34平方米。主要建设老人公寓、护理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培训活动中心、接待室、车库、设备用房以及配套用房。
二、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工程投资估算27337.63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区、镇按5:5的比例分担。
三、审批依据
1、《关于三灶镇社会福利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珠金发改投〔2020〕20号);
2、《关于调整三灶镇社会福利中心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估算的批复》(珠金发改投〔2020〕28号);
3、《关于三灶镇社会福利中心项目用地审查的复函》;
4、《关于对〈三灶镇社会福利中心项目可研报告专家评审会专家组意见〉的意见》;
5、7月3日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6、专家评审会专家组意见;
7、《关于三灶镇社会福利中心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珠金发改投节〔2020〕4号)。
四、按照《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及《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请你单位将项目总概算报我局审批。
五、请按规定办理其他各项手续。
六、该批复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界满前的3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珠海市金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