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盐田区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初审情况通报
各申报社会组织:
根据《盐田区民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盐田区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申报的通知》,4月6日至17日报名阶段,区民政局共收到资助类申请54份,奖励类申请31份。
为此,按照审核程序,区民政局委托了盐田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对申报的社会组织及申报资料进行了预审,通过实地核查、资料查验、项目重复性审核及区民政局综合研判,形成了初审结论。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发现的共性问题及审核标准
(一)主体资格方面
1、在市民政局及其他区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注册地址不在盐田,且在盐田区没有开展过服务项目的,不予通过。
2、实地核查中以及在后续补充资料阶段,均未能提供任何制度资料、人员情况、财务资料的,不予通过。
3、关于办公场所,本年度酌情放宽到在实地核查中有办公场所的,按符合场所要求予以通过。但是实地核查中发现部分社会组织的办公场地与注册地址不符的,应尽快到区民政局办理地址变更业务。
(二)社区服务创新项目方面
重点开展了项目重复性审查,将同一机构申报的项目与其2019年参与的民生微实事项目,在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方式上进行相似度比对,对有重复性或类似的情况,视为重复性项目,不予通过。
二、初审结论
(一)资助类
符合申报要求的社会组织49家,其中机构类10家,创新项目类39个;
不符合申报要求的社会组织5家,均为创新类项目。
具体名单详见***。通过初审的社会组织将进入“专家现场评审”环节,请做好相关PPT及答辩准备。专家现场评审工作计划于5月下旬组织实施,具体以通知为准,将在“盐田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微信公众号和“盐田区政府在线”网站发布。
(二)奖励类申报不参与前期初审,将在最终评审结果中一并公布。
三、申诉
对以上初审结论有异议的社会组织,可于5月13日前致电盐田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0755-25162215,并将相关申诉理由及材料发送到SZYTNGO@163.com,注明组织名称及联系方式,我们将予以处理和回复。
***:1、通过初审的社会组织一览表(资助类)
2、未通过初审的社会组织一览表(资助类)
盐田区民政局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