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移民管理局出台十项措施助力疫情防控服务经济民生
为认真贯彻落实******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精神,国家移民管理局立足移民出入境管理职能,迅速研究出台了十项措施,抓紧抓实抓细防控工作,有效阻止疫情通过出入境渠道传播,大力支持相关行业、企业复工复产,主动服务促进稳就业稳外资稳外贸,为统筹做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出入境服务保障。
一、有序恢复公安出入境窗口服务。落实差异化防控策略要求,分区分级有序恢复公安出入境窗口服务。低风险地区即日起全面恢复公安出入境窗口服务;中风险地区视情逐步恢复公安出入境窗口服务;高风险地区开设应急预约服务,受理审批急需个案申请。恢复开放的公安出入境窗口,将积极主动为中国公民出国出境和外国人在华投资、商贸、创业等提供申办证件、签证优质服务。
二、延长部分外国人在华停留居留期限。疫情防控期间,在华继续从事创新创业工作、科研的外国人,所持签证或停留居留证件到期的,在华停留期限自动顺延2个月,无需办理延期手续。上述人员顺延期限内可凭原签证、停留居留证件在华停留居留或出境,无需办理延期手续。
三、提前为在华外国人办理再入境签证。疫情防控期间,在华外国人所持签证入境次数使用完毕,需要临时短期出境参加商务贸易、科研学术交流等活动后再返回的,出境前可向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再入境签证。
四、为来华工作、学习、投资、创业、贸易的外国人办理口岸签证。来华外国人所持居留证件在疫情防控期间过期的,可凭其原居留证件申办口岸签证入境。因投资、创业、商贸等紧急事由来华、事先未办妥签证的外国人,可凭相关企事业单位邀请函申办口岸签证。外国人入境后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依法及时为其办理相应签证、停留居留证件。
五、积极为参与疫情防控的中外人员提供出入境便利。为参与医疗救护、药品研发、物资供应、学术交流等防疫抗疫工作的中外人员,坚持提供24小时加急办证服务。对来华参与防疫抗疫工作的外国人,可根据其工作需要,签发相应期限的居留证件;对在防疫抗疫工作作出重要贡献、本人申请在华永久居留资格的,予以优先受理审批。
六、为中外人员网上申办出入境证件提供便利。内地居民可网上提交出入境证件申请,外国人可通过电子邮件和邮寄方式提交签证、停留居留证件或永久居留申请。
七、优先为复工复产人员申办证照签注。对企业复工复产需要出入境的中外人员,优先受理审批出入境证件。
八、优先为进出口商品物资提供快速便捷通关
对运输抗疫物资、国际进口商品和鲜活农产品的交通运输工具继续实行“零等待”边检验放。对运输上述物资、商品的国际航行船舶,入境的到港即可作业,出境的提前办理边检手续。在陆地边境口岸,对运输上述物资、商品的跨境运输车辆开设专用通道,优先安排通关。
九、主动为中外人员提供出入境管理政策调整查询服务。为出入境人员提供疫情防控期间境内外出入境管理政策调整变化提醒服务,及时告知提醒有关国家和地区临时入境管制措施,以及我国口岸开放通行情况,便利相关企业和出境人员合理安排行程。
十、强化出入境窗口现场防疫抗疫工作。在所有对外开放的出入境窗口、通道、场所全面严格执行防疫抗疫规定,认真严格落实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的公共卫生安全管理措施,严防疫情感染传播。
目前,国家移民管理局已向全国移民出入境管理部门作出部署,要求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确保不折不扣落实落地、取得扎实成效。十项措施实施后,将为广大中外人员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出入境服务,进一步增强中外人员战胜疫情的信心,便利中外人员往来,积极服务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转载时间:2020年4月28日
转载来源:深圳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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