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区民政局(残联)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信息公开条例》)和《民政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特向社会公布盐田区民政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3年以来,我局在区政府的指导下,按照市、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完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增强工作透明度,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以及咨询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局2013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15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2条,内容包括机构概况、机构领导、内设机构、联系方式,占总体的比例为1.3%;政策法规类信息20条,内容包括社会福利、社区建设、民间组织管理、优抚安置、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残疾人服务、老年人权益保障和社会救助,占总体的比例为2.2%;业务办理类信息209条,包括社会救济、社会福利、慈善捐赠、社区建设、民间组织管理、优抚安置、双拥共建、社会建设、老龄服务、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殡葬管理、残疾人服务,占总体的比例为22.9%;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占总体的比例0.2%,工作动态类信息617条,占总体的比例67.4%,通知公告类信息55条,占总体的比例6%。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公开形式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主要采取几种形式:一是统一编制公开目录和内容,在“盐田区政府在线”公开;二是定期更新内容,在局信息公开栏公开;三是运用12349公益服务信息平台、电视和报刊等媒体公开民政信息。四是通过服务窗口摆放便民手册、服务指南等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严格执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取费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注重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注重信息公开内容与群众需求紧密联系,加大公开信息的收集、上传和更新力度。
(二)充实本局的政务信息及公开目录的内容。完善本部门的信息公开目录,加强对相关政务信息的梳理。
(三)加强监督,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更新维护、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使相关工作人员准确把握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程序,依法办事、规范运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盐田区民政局
2014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