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检察院喜获全国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表彰全国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对近年来纪检监察工作成绩突出的110个先进单位和100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深圳市罗湖区检察院作为广东省检察系统五家受到表彰的单位之一,同时也是广东省检察系统唯一受到表彰的基层检察院,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3月7日,在罗湖区检察院召开的2011年工作会议上,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周向阳及市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甘桂平为区检察院颁奖。
近年来,区检察院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一手抓业务建设,一手抓队伍建设,建院以来该院从未发生检察人员因违法违纪被查处现象,纪检监察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强化思想建设,为纪检监察工作正本清源。区检察院将办公网和检察专线网、全院大会、党支部会议、科室学习会作为廉政教育的阵地,及时发布、通报各项廉洁从检规章制度,播放廉政影视片,引导个人结合实际找问题、谈感想,保证了廉政教育不松懈;开展各个层面的勤政廉政谈话活动,及时发现队伍中存在的不良思想苗头,并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起到了防微杜渐的作用;积极开展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纪律教育月等专项活动,不断提升队伍拒腐防变能力。
二是强化组织建设,夯实纪检监察工作基础。该院强化责任承担体系建设,逐渐形成了党组书记、检察长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纪检监察工作的良好局面,并成立了专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以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设置纪检组长专职分管纪检监察工作,规定纪检组长为党组成员,保障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起点、高站位;成立监察室作为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专门机构,配备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以党支部为依托,分别在四个党支部设立纪检委员,以“三会一课”等制度为平台将廉政教育延伸至每位党员。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保障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区检察院制定了《党风廉政责任制分工》、《纪检监察工作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罗湖区人民检察院作风纪律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实现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又针对不同的业务制定了《受理举报和对违反检察纪律案件的调查程序》、《错案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等制度,加强了对办案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推行岗前教育制度,以增强新招录公务员及新提拔干部的荣誉感和责任感,真正做到“入门时思想先入门,上岗前思想先上岗”;推行检风检纪“月通报”制度,由监察室与各科室抽出人员每周不定期对检察人员的检风检纪情况进行检查,每月底将检查情况在办公网上进行通报,将检风检纪情况报告给院党组成员知悉并督促整改。
四是强化监督力度,力求纪检监察工作成效。区检察院成立了案件管理中心作为办案的主要监督部门,实现对网上办案流程的全程监控,进一步规范了办案流程;加强和规范赃证物的管理,有效防止赃证物被非法侵占或使用等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监察部门不定期对自侦案件进行回访、对不捕不诉案件进行抽查,有效预防办案过程中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推行“阳光检务”,通过邀请“三员”列席检委会、案件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监督会、举行主题鲜明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在门户网站设置“检察长信箱”等,在强化内部监督的同时,通过社会各届的监督加强了工作的实效。
3月7日,在罗湖区检察院召开的2011年工作会议上,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周向阳及市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甘桂平为区检察院颁奖。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周向阳讲话,充分肯定了区检察院2010年工作成绩,并对2011年工作提出了希望。
市院纪检组甘桂平组长讲话,充分肯定了区检察院2010年纪检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对2011年工作提出了要求。
罗湖区院孟昭文检察长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