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市润星泰电器有限公司生产调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的公示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拟验收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15年第25号
项目名称:珠海市润星泰电器有限公司生产调整项目
建设单位:珠海市润星泰电器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前山界涌山星一路28号303栋、307栋、308栋、309栋
建设性质:调整项目
建设内容:主要从事模具、五金产品、家用电器、机电产品、普通机械、铝、锌模件加工、生产,年产通信类铝锌模件2000吨、电器类铝锌模件1000吨、灯具类铝锌模件1000吨、电机类铝锌模件800吨、汽车配件类铝锌模件400吨、其他类铝锌模件300吨、模具400套、TV支架200万套、电热水器5000台
使用面积:35165.67平方米
总投资:5000万元
环评编制单位:北京中科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环评批复单位:珠海市香洲区环境保护局
验收监测单位:深圳市粤环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一)该项目按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落实了污染防治相关措施;
(二)该项目执行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三、验收检查和验收监测结果
(一)该项目落实生产设备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排放限值要求;
(二)压铸件熔融工序和打砂工序产生的金属粉尘、熔解炉产生的燃烧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专用管道高空排放,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去毛刺、打磨、机加工工序产生的金属粉尘通过自然沉降及清扫处理后经车间通风设施无组织排放,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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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活废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
(四)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回收利用,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物交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专业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运;
(五)按规定进行了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并办理了《规范化排污口标志登记证》;
(六)建立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制定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我局拟对该项目做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在公示期内(2015年5月 日-2015年5月 日),如对此项目验收持有异议,可向香洲区环保局提出书面意见,我局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受理单位:珠海市香洲区环保局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山峰路78号2栋3楼
邮政编码:519000
联系电话:0756-2128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