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锦谦副局长深入渔港检查渔业安全生产
为进一步落实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由严锦谦副局长带队,局机关渔业科、市渔政支队及属下相关大队、相关区海洋与渔业部门组成岁末年初渔业安全生产检查组,分别于1月22日和1月29日,深入香洲渔港、高栏港赤鱼头渔船停泊区、斗门白藤头渔港等检查渔港和渔船安全生产工作。
检查组深入渔港和渔船,分别登上捕捞生产渔船、休闲渔船、渔港加油船和维修船,其中包括本地群众渔船、港澳流动渔船和外市籍渔船,并仔细检查了渔船上渔船捕捞许可证、渔船船舶检验证、渔船船舶所有权证、渔业职务船员证书等证书证件是否齐备,灭火器、消防水管等消防器材配备及使用状况是否良好,救生筏、救生衣等救生设备是否配足等。
检查组在香洲渔港登上一艘渔港加油船检查时,要求船员进行消防水管操作演练,发现消防水管已爆裂漏水。渔政执法人员随即向该船主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整改。在其他渔港发现部分渔船相关证书不齐全或过期、渔业捕捞证实际作业类型与捕捞证所载内容不符、灭火器超过保质期限等情况,渔政执法人员依法暂扣相关证件并开具限期整改通知书。同时,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不断强调、提醒船上作业人员不能在加油船上抽烟,不能在船上和渔港内燃放烟花爆竹,不能在船上进行明火作业,不能在船上存放汽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
检查总结时,严锦谦副局长要求各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加强渔民安全生产技能培训,提高渔民安全防范意识;渔政执法人员要加强执法巡查,加强渔船进出港签证管理,严防渔船“带病”冒险出海生产,确保节日期间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确保全年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