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珠海市九届人大九次会议第20210021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王定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管执法人员依法执法、文明执法、规范管理的建议收悉,经综合市自然资源局、香洲区政府、横琴新区管委会、金湾区政府、斗门区政府、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意见,现答复如下:
首先要感谢代表同志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关注,我局也十分赞同王定科代表关于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相关建议。城市管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城管执法是城市管理的重要方面。规范城管执法,对于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我局一直以来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在城管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文明执法、严格掌握办案执法时效、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有一定的成果。具体情况如下:
在城管执法队伍建设方面,我局坚持领导带头学法,通过开展“强转树”、学法考试等各类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及水平。在加强培训的同时,继续做好执法人员的管理工作,规范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管理,坚持依法行政。以2020年为例,我局举办了三期“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业务培训,共计培训7课次,参训人员达300多人次,培训提升了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水平和业务能力。2020年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学法考试,参考人员61人,参考率100%,优秀率100%。
在规范文明执法方面,我局积极完善执法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建立了律师驻队机制,自2018年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城管执法系统开展“律师驻队”工作模式的试点方案》以来,我局及香洲区、高新区、金湾区等各级城管部门均开展了律师驻队试点工作。
在执法办案时效方面,我局要求全市城管系统严格按照行政法律法规关于行政执法时效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尽可能压缩工作时限,提高工作效率。
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我局积极响应珠海复工复产以及经济建设工作部署,在执法领域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热点难点问题,严格按照住建部倡导的城市管理“721工作法”开展执法工作,争取让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
虽然我们在城管执法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正如代表同志在建议中提到的,城管系统在加强依法执法、文明执法、规范管理等方面,仍存在执法队伍法律素养不足,法律文书制作不够严谨等问题。
根据代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提升改进:
一、进一步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
在继续坚持领导带头学法,加强各项业务培训,特别是法律类知识培训的基础上,我局将进一步健全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规范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坚持严格规范执法。同时积极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妥善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做到事前有预防、事中有制止、事后有惩处。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形象。
二、加强执法规范,坚持文明执法
我局将结合镇街综合执法改革,继续从职责权限、程序规范、执法监督、普法教育四个方面优化执法制度,加强对基层执法队伍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注意收集镇街执法队伍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及时回复,不断完善执法制度。
除继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等制度外,我局还将继续推动驻队律师在执法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让驻队律师参与解读法规政策、审核重大执法案件、制定各类案件的执法指引,为重大决策、重大执法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参与处置疑难复杂执法事项,参与对行政处罚相对人的说服沟通工作,确保驻队律师发挥好第三方监督作用。
同时,我局还将继续加强作风纪律建设。严肃执法纪律,杜绝粗暴执法和选择性执法,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执法公信力。
三、控制办案时效,提高执法效率
为及时办理历史遗留案件,妥善处置疑难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推动出台存量违建处置政策,我局将结合历史实际,将“三宜一不留”等基本原则纳入法律范畴,尽快推动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二是利用市容整治的机会,全面排查老旧小区、城中村的违建,根据摸排结果对原有工作台账进行更新,并及时推动问题解决。三是自觉接受司法机关监督,落实司法建议。按照《广东省行政应诉工作规定》《珠海市行政机关应诉工作规则》等相关要求,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机制,依法配合法院审判活动,自觉执行法院和复议机关的生效判决和裁定,及时反馈和落实司法建议,积极推进本部门诉讼、复议案件规范化。
四、主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全市各级城管部门继续严格按照住建部倡导的城市管理“721工作法”开展执法工作,严格落实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对城市管理中较为常见的乱摆摊设点、占道经营违法行为,以设置疏导点和教育纠正为主,处罚为辅,既解决了市容乱象,又照顾了商户的经营利益,继续为珠海复工复产以及经济建设服务。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工作的关心支持。
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5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拓霖,2128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