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珠海市民政局创建平安珠海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珠民〔2013〕60号
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各单位:
《珠海市民政局创建平安珠海宣传月活动方案》已经市民政局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平安珠海宣传月”活动是我市创建平安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今年创建平安工作的首次集中宣传,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人员、经费和措施落实到位,掀起平安珠海宣传工作高潮。
二、搞好配合,落实要求
按照市平安办的要求,局直属各单位要指定一名联络员加入“创建平安珠海”QQ群(群号:228559416),加入“创建平安珠海”QQ群请注明单位姓名,同时及时从QQ群“共享栏”中各种宣传载体电子版式,结合单位内的宣传栏、户外广告牌、宣传栏等宣传,制作刊载。
三、做好总结,及时报送
局属各单位要在工作中注意收集相关信息资料,特别是照片、视频、媒体报道等。对于成效突出、富有特色的经验做法要及时向局办公室报送。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做好总结,总结材料及活动照片要于5月26日前报局办公室。(联系人:周健;联系电话:2311691;传真:2311691;电子邮箱:295008625@qq.com)
***:珠海市民政局创建平安珠海宣传月活动方案
珠海市民政局
珠海市民政局创建平安珠海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平安珠海”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广泛宣传发动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支持和参与“平安珠海”行动,营造“创建平安人人参与,平安珠海人人共享”的浓厚社会氛围,确保平安珠海创建工作深入人心,市民政局决定从4月中旬至5月中旬,在全局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平安珠海宣传月”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创建平安珠海,共建幸福家园”为主题,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整合各种宣传资源,不断拓宽宣传渠道,提高创建平安珠海工作的知晓率与群众的参与度,大力营造创建平安珠海的浓厚氛围,掀起宣传高潮,进一步推进平安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二、活动时间
2013年4月15日至5月15日
三、组织领导
成立局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局党组书记罗新安任组长,副局长王旺生、张海军为副组长,局办公室杨宏亮主任、政策法规科林涛科长及局属各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平安珠海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辖办公室,由林涛科长任主任,联络员为局办公室周健和法规科吴帆。
四、活动内容及分工
(一)在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党(政)务公开栏开设专栏,大力开展新闻宣传(由局办公室、局属各单位办公室牵头落实)。
(二)开展微博宣传(由局政策法规科负责积极开展微博宣传)。
(三)加大手机短信宣传,依托“短信平台”,每周一向全体干部职工群发一次手机宣传短信,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创建平安珠海的知晓率和支持率。(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干部职工、局属各单位办公室负责本单位干部职工)。
(四)网站开设专栏,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对创平安工作有关法律、政策、新闻等进行深度解读,普及平安知识(局办公室张东江副主任、局属各单位办公室网络信息化工作负责人)。
(五)向基层群众发放宣传资料
将《致全体市民的一封信》和《创建平安珠海简明问答》宣传单张,发送到前来办事的每个服务对象。(由局机关一楼办事大厅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和局属各单位窗口单位工作人员负责发放)。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在工作中注意收集相关信息资料,特别是照片、视频、媒体报道等。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做好总结,并将有关材料及时报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