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民政局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办公场所修缮改造项目立项的批复
珠发改资〔2011〕124号
市民政局:
你局报来《关于申请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办公场所修缮改造装修工程立项的函》收悉。经请示市政府(市府办文件呈批件PX20110633号),同意该项目建设,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对珠海市香洲区洲山路兴业园8号的第六层(总建筑面积为1400平方米)重新进行空间区域布置,主要有军休老干部会议室、阅读室、健身室、军休工作人员办公室及有关辅助用房等。包括:1、拆除部分。部分墙体拆除、地面附着物铲除、墙面瓷片铲除等。2、装修部分。地面铺砖、墙面贴砖、天棚吊顶、块料踢脚线、办公室玻璃隔断等。3、安装部分。室内外供电照明、给排水,弱电、通风、消防设施等。4、屋面防水补漏部分。屋面保温、隔热防水处理、外墙面防渗漏。5、工器具及办公家具购置部分。办公家具用品、空调、电脑以及健身器材等。
二、建设资金及来源。该项目的建设资金控制在322万元以内,所需资金在省财政厅、民政厅下拨给我市的军休干部管理机构用房建设经费中安排解决。
请按《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规定开展相关工作,务必控制投资额,不得突破。
二○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联系人:黄振标,联系电话:2120741)
主题词:民政 双拥工作 场所 改造 批复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1年4月25日印发